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21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形成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公司董事长陈正明先生报告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就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做了详细的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将与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陈正明、张春霞、陈凯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
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的11.50%。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2、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春光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对春光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总理财额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额度。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实际投入金额在该额度范围之内。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
●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基于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范围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法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的34.51%。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节省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收益可能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表了如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总理财额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额度。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实际投入金额在该额度范围之内。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该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春光科技”)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正明、张春霞、陈凯回避表决后,该项议案由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该项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我们与管理层就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作了沟通,认为公司所做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对方资质良好,能够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的要求。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同类业务数据系公司2021年度的采购或销售总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景远
注册资本:3053.7442万元人民币
经营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汪高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研发。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5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5,052万元,净资产3,17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07万元,净利润51万元(未审计)。
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51%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龙福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繁丰路499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吸尘器及配件、电热水杯、电动工具、蒸饭机、电烫斗、煮蛋器、扫地机、家用电动器具;加工、销售:模具及配件;销售:化纤、塑料粒子及其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成立日期:2003年07月28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3,381万元,净资产2,12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469万元,净利润470万元(未审计)。
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的关联方。
3、苏州佳世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龙福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繁丰路南侧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磁簧开关及部件,提供所售产品的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吸尘器及配件。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18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8,119万元,净资产8,09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6万元,净利润94.97万元(未审计)。
苏州佳世源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情况是:关联方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生产的吸尘器铝管产品提供表面氧化处理。
2、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的情况是:公司向关联方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采购吸尘器零部件、原料及水电。
3、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情况是:公司为关联方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提供吸尘器整机组装加工服务。
4、公司向关联人租赁厂房的情况是:公司接受关联方苏州佳世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租赁厂房作为整机业务的生产经营用地。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为基础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目的
(1)公司生产的吸尘器配件铝管产品需进行表面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工艺属于污染较大的生产工序,必须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企业才能从事该业务,而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具备相关资质,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生产经验,技术成熟,能够保障铝管产品表面处理的质量,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
(2)公司向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向其提供劳务和销售商品是基于公司收购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之后续安排需要,有利于公司向整机业务的开拓和客户导入。
(3)公司接受关联方苏州佳世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租赁厂房作为整机业务的生产经营用地,将有助于公司吸尘器整机业务的正常开展。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业务收入、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0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审计报酬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加30万元,主要系公司2021年收购新增2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年报审计工作需投入更多的人员、时间等。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收费原则较2021年未发生变化。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知悉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该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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