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2-01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在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勇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2日

  

  公司代码:688601                                                  公司简称:力芯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2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15%。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金额暂按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4,000,0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事项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本公司致力于模拟芯片的研发及销售,主要通过高性能、高可靠性的电源管理芯片为客户提供高效的电源管理方案,并积极研发和推广智能组网延时管理单元、信号链芯片等其他类别产品。目前,公司基于在手机、可穿戴设备等应用领域的优势地位,成为了消费电子市场主要的电源管理芯片供应商之一,并持续在家用电器、物联网、汽车电子、网络通讯等领域进行布局。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行业典型的Fabless经营模式,专注于芯片研发及销售,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等生产制造环节则主要通过外部供应商进行,具备技术驱动、灵活高效等特点。

  研发方面,在Fabless模式下,公司始终将研发作为企业运营活动的核心,并建立了严谨、高效的研发流程,具体分为项目评估及规划阶段、设计与审查阶段、工程样品制作及考核阶段,最后进入产品量产评估及批准阶段。其中设计与审查阶段为研发的核心部分,包括系统与线路设计、可测性设计、仿真及版图设计等环节。

  销售方面,公司结合下游市场特点继续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与客户技术部门保持实时沟通,可以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并引导客户需求,有利于提升技术、产品开发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电源管理类芯片等高性能模拟芯片的研发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源管理芯片,在电源管理领域形成了品种齐全、品质可靠的产品系列,此外也积极研发和推广智能组网延时管理单元、信号链产品等其他高性能模拟芯片。

  集成电路是利用半导体工艺或厚膜、薄膜工艺,将晶体管、电阻、电容等电子元器件及布线连接后制作在同一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同一管壳内,成为具有特定功能的电路。作为全球信息产业的基石和现代工业粮食,集成电路在消费电子、高端制造、网络通讯、家用电器、物联网等诸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产业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行业整体呈现以经验丰富的设计人才为基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等特征。

  模拟芯片具有下游应用领域广泛、终端产品分散等特点,不易受特定产业景气波动影响,市场增速也较为稳定。根据全球半导体贸易协会(WSTS)数据,2020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达4,331亿美元,模拟芯片市场规模540亿美元,占半导体市场规模13%,2021年模拟芯片市场规模增速为21.7%,达到677亿美元。根据IC Insight预测,2020-2025年,模拟芯片行业的复合增长率将达8.20%。电源管理芯片作为应用最广泛的模拟芯片,近年来,5G、物联网、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行业发展迅速,驱动电源管理芯片市场需求持续上升。国际市场调研机构TMR预测,到2026年全球电源管理芯片的市场规模将达到565亿美元,2018-2026年间年复合增长率将达10.7%。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由于消费电子领域市场竞争格局高度集中,手机前五大手机品牌占据了65%以上的市场份额。公司聚焦消费电子领域的电源管理类产品,多年来坚持大客户战略,形成了包括三星、小米、海尔等在内的优质终端客户群并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是国内少有的覆盖多家知名消费电子客户的电源管理芯片设计企业。公司在电源管理芯片细分领域竞争力较强,在消费电子市场,特别是手机终端市场上已具备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是主要的国产电源管理芯片供应商。公司主要的电源转换芯片及电源防护芯片产品的性能指标已经达到或超过国际、国内竞标产品。公司在电源芯片方面致力于产品系列持续进一步完善,贴近客户需求,研发和提供市场急需的产品。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集成电路产业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重要且广泛的作用。公司作为集成电路产业中的芯片设计环节,注重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

  报告期正处于全球芯片代工产能紧缺的时期,电源管理芯片需要的BCD工艺产能尤为紧缺,为此,国内龙头芯片代工企业开展在新工艺方面(如12英寸晶圆及90nm工艺)开展研发、扩建产线。在此背景下,公司实现快速反应,持续关注芯片代工企业的研发方向、扩产进度,并紧随下游工艺路径,开展研发工作。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有多颗产品采用了12英寸晶圆及90nm工艺,并实现了量产。芯片行业正处于国产替代的黄金时期,公司凭借优秀的技术实力,能够紧随下游技术、工艺迭代,不断贴近客户需求,提供可靠的、性能更优的产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3,564,616.86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9,244,270.4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17,328,369.7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971,933,939.05元,均保持良好增长趋势。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2-013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8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1,236,47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443,529.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02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4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2021年6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5,514,055.47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604,191.6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65,565.96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269,757.59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前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30Z2267号”《关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8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310,000,000.00元。

  单位: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700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力芯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力芯微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2-014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244,270.4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82,847,013.9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2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1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目前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2-015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力芯微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华茂股份、天华超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1:桂迎,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力芯微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建通测绘、雷赛智能、力芯微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2:黄晓芸,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力芯微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力芯微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勇、签字注册会计师桂迎、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晓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了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2-011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袁敏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为:独立董事2022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前),每季度支付一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披露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5日 14:00 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2-016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5日

  至2022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4、5、6、7、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议案1、3、5、6、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经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4 月28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 —16:30)。

  (五)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8号 公司证券部。

  (六) 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8号

  邮政编码:214028

  联 系 人:潘璠

  联系电话:0510—85217779

  传 真:0510—80297981

  邮箱:lxwzqb@etek.com.cn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五次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