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家权持有公司股份17,852,000股,持股比例为4.3339%;股东李玲持有公司股份2,539,500股,持股比例为0.6165%。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届满之日(2022年4月10日),李家权持有公司股份16,273,000股,持股比例为3.9506%;李玲持有公司股份0股,持股比例为0.000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股东李家权、李玲的减持计划。股东李家权、李玲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2,358,48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注: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4月10日,李家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579,000股,减持比例为0.3833%,减持价格区间为40.10元/股~43.59元/股。李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539,500股,减持比例为0.6165%,减持价格区间为39.30元/股~45.20元/股。截至2022年4月10日,本次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李家权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玲共计减持本公司股份4,118,500股,减持比例为0.9998%。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持股比例的计算以公告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依据。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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