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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92                        公司简称:爱科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59,158,3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72,765.84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1%,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依托自主研发的智能切割数控工业软件系统,其包括自主研发的精密运动控制系统和基于此设计开发出满足不同行业切割需求的工业应用软件,并将其配套自主设计、制造与销售的智能切割设备上,为客户提供稳定高效、一体化的智能切割解决方案。公司客户覆盖广告文印、汽车内饰、家居家纺、复合材料、纺织服装、办公自动化、鞋业、箱包等多种行业,帮助客户提升生产效率、提高生产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加快交货周期,加快客户在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领域转型升级的步伐。

  2.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的产品主要形式是智能切割设备。智能切割设备主要包括精密运动控制系统、伺服系统和智能切割设备本体,公司还为客户提供了行业工业应用软件、技术定制设备和开放服务。公司的产品既提供软件部分,也提供硬件部分,还包括服务。见下图。公司自研的智能切割数控工业软件系统的底层核心软件系统是精密运动控制系统,其封装了自主研发高性能多轴运动控制算法和工艺算法库,用户只需设定参数便可适应不同材料、不同厚度材料、不同工艺的精确切割需求。目前公司为不同行业、不同应用需求自主开发的行业工业应用软件主要有广告行业专用软件、皮革材料专用软件、单层切割软件、多层切割软件、服装行业专用软件以及若干功能模块等。设备硬件包括设备本体等机械设计制造部分。销售时,精密运动控制系统底层软件、行业工业应用软件与智能切割设备硬件一起提供给客户,为客户提供智能切割解决方案。

  

  公司的产品系列丰富,既有满足小批量、多品种生产的单层智能切割设备BK系列、TK系列、PK系列等,也有满足大批量生产的多层智能切割设备GL系列。公司的下游客户行业广泛,客户需求差异较大,针对不同的行业应用需求,公司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切割解决方案。下图为公司部分为不同行业、不同需求客户提供的部分切割解决方案案例。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为实现智能切割设备的上下游切割工序的自动化、智能化而提供的可供客户选配的技术定制设备,如:行扫描、自动上下料、铺布机、投影装置等,另外提供一个或多个行业针对性的软件产品,再与不同系列的切割设备配套,实现特定行业的切割工艺工序,较大程度地满足了不同行业客户不同的切割需求。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智能切割设备的销售,经营模式是“硬件+软件+服务”的模式。公司的软件包括底层核心精密运动控制系统软件、专用软件和功能模块,其中精密运动控制系统软件是控制设备运动的核心。专用软件针对一个或多个行业,满足特定行业的基本工艺需求。功能模块实现特定功能,起到增加新功能的作用。

  2、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工作模式主要如下:首先计划部统筹考虑客户订单和生产需求等因素,提出采购需求;然后核价部根据采购需求,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各供应商的采购价格、采购数量等;最后由采购部执行具体采购任务。公司需采购的原材料种类一般为市场上通用型号的原材料。对部分部件有特殊设计需求,公司进行自主设计,由供应商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外协加工的采购。公司从选择供应商、价格谈判、质量检验到物料入库的全过程,均实行有效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结合库存和市场总体情况确定产量。生产部门根据签订的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对于零部件的生产主要采取外购或“自主设计,外协生产”的方式完成;并无铸造、机加工等生产活动;公司自身涉及生产环节主要体现在前端的定制方案配置、算法烧录、软件开发及后端的部件、整机装配等步骤。

  4、销售及定价模式

  公司的销售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营销中心主要负责老客户的维护和新客户的接洽以及市场推广活动;二是客户服务部则主要负责售后服务工作。

  针对境内客户,公司业务以直销模式为主, 随着境内市场的逐渐成熟,为扩大营销规模,降低销售费用,公司正在进行销售模式的转变,增加经销商的比例;针对境外客户,公司的业务以经销模式为主。

  公司销售的方式主要如下:一是客户通过网络、展会等渠道主动与公司商洽合作;二是公司根据业务规划,主动直接开拓新客户;三是公司向存量客户销售产品及开拓新需求;四是通过经销商拓展终端客户。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智能切割行业。它涉及到高端装备、工业机器人、工业软件、机器视觉、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公司核心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具体应用和形成的产品为智能切割设备,属于高端装备领域中的智能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智能切割行业属于智能装备行业的细分领域,是《“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等多个国家政策鼓励支持发展的行业,它与国家工业智能化的发展方向相契合。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国全面启动以智能制造为契机,促进区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包括智能制造技术攻关、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行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智能制造装备创新发展、工业软件突破提升、智能制造标准领航等行动,鼓励企业依托国内市场,加快发展装备、软件和系统解决方案,加快产业体系的优化升级。这些都为我国智能装备行业的加快普及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国外发达国家智能切割设备使用普及率比较高,且在全球范围内在不同行业应用领域都存在知名智能切割设备厂商,如纺织行业的法国力克、广告文印行业的瑞士迅特、印刷包装行业的比利时艾司科等。我国智能切割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整体起步较晚,行业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主要表现我国部分竞争者起步较晚、规模较小,研发能力薄弱、核心技术不足等问题,而全球知名厂商提供的智能切割设备,由于其工艺复杂,涉及到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硬件装配、升级服务等多个领域,定制化及智能化要求较高等特点,进入技术门槛较高。运动控制系统是智能装备的核心零部件,素有设备大脑之称,除少数竞争对手以外,国内外的同行业企业主要以采购或定制通用型的运动控制系统实现运动控制的功能,功能的扩展和提升受制于所选型的运动控制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虽然在智能切割领域,国外设备提供商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但是国内企业近年来,以公司为代表的少数企业通过以智能装备的核心运动控制系统入手,深入研究行业相关的CAD/CAM 、机器视觉、云服务等核心技术,开展切割设备行业相关的工业软件的自主研发,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出覆盖多行业、多系列智能切割设备,逐步缩小了与国外企业技术水平的差距,并将设备打入国际市场,与国外先进企业同台竞争。

  智能切割行业的技术门槛主要如下:

  首先智能切割行业属于科技创新型产业。它涉及到自动化、计算机、机械、数学、光学、力学、电学等多个专业学科领域,需要包括算法、软件、精密运动控制、切割制造、机器视觉等领域大量的技术积累,跨越多个学科和技术领域。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将行业核心技术深度融合到下游多个不同行业的生产制造场景中,需要汇集支撑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经验、工艺模型、算法等知识及提供软件支持工具。上述要求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等方面,都需要生产厂商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

  其次智能切割行业的下游市场需求个性化、差异化明显。需要生产厂家具有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的设计定制化生产能力,这对企业掌握智能切割行业核心技术的深度和广度都提出较高的要求。另外其涉及需求对接、方案设计、软件烧录、硬件组装等多个环节,对企业技术的全面性、管理模式的先进性以及与客户生产的协同性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新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具备向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设计的能力。

  最后智能切割行业的产品实力与技术服务水平与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也密切相关。下游行业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遇到不同的问题,不管是智能切割设备,还是行业应用软件等,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企业都需要快速响应,通过远程诊断指导、现场处理等方式解决问题。因此,行业中存在因服务技术水平差异引起的技术服务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智能切割行业是国家政策鼓励支持发展的行业。公司自主研发了智能切割数控工业软件系统。该系统以自主研发的精密运动控制系统为核心,深入研究不同行业的切割工艺,在自主知识产权CAD/CAM、机器视觉、云服务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研发出了适用于不同行业应用的工业应用软件。该智能切割数控工业软件系统应用在自主开发的智能切割设备上。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产品曾获得“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并四次获得“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公司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0项,其中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6项。报告期内公司参与起草的《机械产品零部件模块化设计评价规范》国家标准,已通过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审定,并获颁布实施。负责起草的行业标准《柔性材料数控切割机孔类机头座机械接口》已颁布实施,同时起草了团体标准《柔性材料数控切割设备》并已实施。同时报告期内可拆装结构柔性材料数控切割装备以及整机结构柔性材料数控切割装备获得经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批准的“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并获浙江省“专精特新”、浙江省第一批制造业“云上企业”、“浙江出口名牌”等多项荣誉。

  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水平,助力下游客户生产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推动我国工业自动化的发展。目前,公司产品已经可以与法国力克、瑞士迅特、比利时艾司科等国外知名品牌竞争,客户覆盖了多家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服务客户万余家,产品远销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行业内广泛认可。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开拓,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实现快速增长,继续保持领先的市场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物联网、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处理等数字化发展新技术与切割行业深度融合

  未来,智能切割设备作为生产制造的终端,可通过物联网技术与生产管理中心或云服务中心相连,并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技术以及大数据检测和数据分析技术等,既可实现生产任务的统一调度,也可实现性能的智能分析以及故障的预诊断或者设备运维服务、设备智能功能订阅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提高设备的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助力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2)伴随新材料出现,不断扩展新的切割应用领域

  切割技术的应用场合很广泛。随着新材料的不断涌现,针对新材料的应用工艺进行研究,进行切割工艺突破,可以进入很多其他领域。如智能切割设备可以切割的材料从原来局限于布匹、纸张等柔性材料,逐渐向玻璃纤维、碳纤维、亚力克板、PVC、ETFE、PTFE、HAPALON等新材料发展,进入航天航空材料、船舶材料、风电材料、光伏材料、医疗、建筑等多个新行业的切割工序中。

  (3)切割工艺复杂度提升,多种切割工艺并用

  随着终端客户对产品个性化、定制化需求的不断提升以及切割行业的深度挖掘,智能切割行业的下游行业对产品设计、特殊工艺、多样化功能以及生产效率、精度等性能指标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生产工序也从单一工序的简单加工,演变成模块化、平台化、小批量、多品种的柔性生产,多种切割工艺并存且可灵活配置,智能切割设备也开始被运用于高精度切割等附加值较高的生产工序中。

  (4)切割技术、视觉技术、传感器技术在运动控制底层应用,提高生产效率和精度

  客户对智能切割设备的运行效率、切割性能以及智能化水平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控制系统在底层与视觉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传感器技术等融合,加快设备的即时响应速度和实时处理外部事件的能力,为客户提供智能化水平以及运动效率等在底层控制上提供支持。

  (5)设备从单一的通用型向一体化方案发展,前后工序紧密结合

  随着我国制造业整体生产力水平的提升,下游行业的生产工艺复杂程度以及生产需求的差异化逐渐增大,客户具有较强的定制化需求,原来的通用型设备已经无法满足要求。要求设备商具备提供定制化、一体化方案的能力。

  (6)与外部设备协同工作

  下游行业对智能切割设备的需求不仅仅停留在对单个设备和单道工序的应用上,而希望智能切割设备可以被嵌入到智能制造的整条生产线中,与它的上、下游设备协同参与整条生产线及工厂的生产与调度,完成成套智能生产线的建设,并最终实现智慧工厂的建设。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亿元,同比增长43.2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22.48万元,同比增长8.86%,扣非净利润4,621.66万元,同比增长6.49%,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并将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变化的事项原因如下: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3.25%,主要是由于公司产能逐步释放,公司产品在全球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加56.98%,主要系公司智能切割设备销量增加以及本期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单位成本上涨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加73.86%,主要系公司加强市场推广、完善营销网络建设,导致职工薪酬、展览及广告费、经纪服务费、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增加。另外,因为疫情影响,出口代理费增加幅度较大。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38.33%,主要系中介咨询费和职工薪酬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72.78%,主要系2021年3月募集资金到账后货币资金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增加,本期汇率下降幅度小于上期,本期汇兑损失较上期有所减少。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比上期增加34.88%,主要系公司专注于智能切割领域,不断加大产品的研发力度以提升在行业的核心技术优势,研发职工薪酬和研发直接材料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比上年同期下降63.16%,主要是由于公司产销量增加,且本期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公司增加存货的备货数量,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48号文《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959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2,629,217.7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621,519.8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4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2,999,556.75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2,346,983.62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83,968,946.69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968,946.69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79,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8,123.60万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0)。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 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48号《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959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262.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62.1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号第ZF1014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 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2 年4月29日17 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office@iechosoft.com进行登记。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 年4月29日下午17 时前送达。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 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对参会人员实施防疫管控措施。现场参会人员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参会人员健康,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检查,接受出示健康码检查等相关防疫工作要求。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四)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0571-86609578

  电子邮箱:office@iechosoft.com

  邮政编码:310053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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