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含节能环保和互联网营销两大业务。其中,在节能环保业务范围涵盖防磨抗蚀业务、垃圾焚烧炉防护业务、声学降噪业务等业务模块;互联网营销业务涵盖互联网软件分发、互联网广告精准营销服务及专业的短信通信等服务。
1、节能环保行业
(1)防磨抗蚀行业
磨损与腐蚀现象广泛存在于节能环保、电力、能源、化工、冶金、造纸等工业领域,是造成材料损失、设备损坏、停工检修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欧洲及世界热喷涂工业的现状与未来》提到的世界各国有关部门统计数据,发达国家每年由于磨损和腐蚀造成的损失约占国民经济总产值10%左右(其中磨损、腐蚀各占5.00%),根据上述比例推算,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GDP总量1015986亿元,因磨损和腐蚀造成的损失高达101598.6亿。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磨损和腐蚀损失比例将远高于发达国家。如果把腐蚀和磨损所造成的停工、停产和引起的各种事故等损失统计在内其数字会更大。
目前国内大型的电力、钢铁、水泥、化工企业,是接受防磨抗蚀服务的主体厂商,对防护的质量、技术水平、防护设备的安全性和快速响应能力均有较高要求,因此会选择能提供高端产品、综合服务能力强的防护供应商,并与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防磨抗蚀产品是一种“工业消耗品”,防护周期一般为2-3年,企业需要不断对工业设备进行再防护,从而也拉动了对防磨抗蚀业务的需求。因此,从防磨抗蚀市场前景来年看,未来需求前景总体较好。
(2)垃圾焚烧发电设备防护行业
该行业主要是为垃圾焚烧发电设备提供防腐蚀及磨损技术服务。在国家十三五规划期间,地级以上城市大中型垃圾焚烧项目已大规模覆盖完毕,新增项目逐步减少,市场新增体量收窄已成趋势,2021年新增焚烧项目处理规模5.75万吨/日,同比下降25.3%,加上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明显下滑;大宗商品(如:镍等)价格不断上涨,导致生产用的原材料采购成本大幅度上涨,同时运输成本受疫情影响急剧上升;市场竞争激烈,价格下滑,严重挤兑了利润空间。
(3)声学降噪行业
建筑声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文化生活和体育活动也有了进一步的需求,国家有关部门对文化体育设施的投入也逐步加大,大量的文化体育场馆投入建设,对建筑声学的需求也随之加大,据不完全统计,建筑声学项目在 国内的需求量达到200亿左右。
噪声治理: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规模和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噪声污染程度已超过部分发达国家水平,尤其是以电力、电网、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的工业噪声以及城市轨道交通、铁路、高速公路、和机场为主的交通噪声。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国省辖县级市和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生态环境、 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合计受理环境噪声投诉举报达201.8万件,其中,社会 生活噪声投诉占53.7%;建筑施工噪声占34.2%;工业噪声占8.4%;交通运输噪声占3.7%。根据相关部门统计,2020年,近4万个在建工地安装了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实施环境噪声污染治理的工业企业数达到20242个,预计2022年国内总投入治理经费约150亿元(工业企业降噪、交通、民用领域噪声控制)。
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噪声污染治理问题,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地方人大发布地方性法规4部;国家和地方发布相关规章5部;地方发布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8部;地方发布环境噪声管理文件276份,内容涉及“绿色护考”行动、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调整、安静小区创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管理等工作。净化环境,绿色健康已成法律强制、政策引导、社会需求之势,未来降噪市场空间十分广阔。
(资料来源:《2021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
2、互联网营销行业
2021年开年,广告市场整体呈现修复性增长,市场向上力量充沛。根据CTR媒介智讯的数据显示,2021年第一季度广告市场同比增长27.3%,多个广告渠道经历下跌后的反弹式增长,主流媒体的增量保证了广告市场整体的明显增长。媒体场景化的生存,多场景的共振融合给广告服务商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互联网广告作为新经济信息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有效推动了线上和线下资源整合,丰富了消费场景和新技术应用范围,数字营销正在从用户的单次展现价值向挖掘用户的多次交易价值变迁。在存量竞争时代,传统的数字营销公司最大的优势是更接近上游的广告主与预算,因此向上可拓展更多营销模式如切换预算至高毛利率的MCN 营销等,向下可渗透入广告主销售环节如电商代运营等,从而拓展新的业务形态,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在此背景下,数字营销服务商也开始越来越重视自身产品和能力的升级迭代,一方面依靠技术创新为广告主创造更大的营销价值,增强自身竞争力。另一方面数字营销服务商通过拓展内容营销、线下广告数字化、电商代运营等业务形态获得新增优质流量,实现流量的精细化运营,从而扩大营收规模和提升毛利率。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建设进程加快、应用场景更加丰富,诞生了如短视频、直播等多种新形式的互联网营销媒体。在互联网逐步深化融入人们社交和日常生活的趋势下,国家政策鼓励、引导、规范新媒体互联网营销的可持续发展,为数字化营销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互联网营销服务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对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星河
二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2年4月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董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并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彭丁带先生、吴志军先生、刘萍女士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分别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做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及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审计费用根据2022年审计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续聘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回避表决:董事胡恩雪女士、万建英女士、施小龙先生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能源”)现金流量充足,同意为恒大新能源向下列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为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恒大新能源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7年;
以上授信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决议有效期与银行授信期一致,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担保合同等合法文件。
截止2022年3月31日,恒大新能源资产负债率为43.81%。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3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点30分,会期半天。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除以上议案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同时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
2、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蔡云、张国石
2、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3、传真:0791-88197020
4、邮政编码:330096
5、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温馨提示:因新冠疫情尚未结束,鉴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公司鼓励股东尽量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需来现场参会的股东,请及时了解各地相关防控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1”
2、投票简称:“恒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重要提示: 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 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2年4月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导致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做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大高新”)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84,850.1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216,234.9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371,679,680.97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96,047,625.29元。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二)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三)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四)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截至2021年期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上述规定中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应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而弥补亏损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导致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导致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导致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能源”)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为恒大新能源向下列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为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恒大新能源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7年;
以上授信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决议有效期与银行授信期一致,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担保合同等合法文件。
截止2022年3月31日,恒大新能源资产负债率为43.81%。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5965454141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2,5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陈磊
6、营业期限:2012年06月07日至无固定期限
7、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三楼
8、经营范围: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节能环保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环保工程;可再生资源发电、发热的技术服务;对外投资(金融、证劵、期货、保险除外);机电设备、配件的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9、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恒大新能源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恒大新能源总资产1,197.30万元,所有者权益-344.8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26.67万元。(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截止2022年3月31日,恒大新能源总资产1,420.71万元,所有者权益798.28万元,2022年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1.00万元,净利润143.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为上述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银行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有助于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此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5%。
3、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2年4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通过“恒大高新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恒大高新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恒大高新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恒大高新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朱星河先生,董事及财务总监万建英女士,独立董事彭丁带先生,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余豪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文”),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解释14号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应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文”),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文“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生效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4号文、解释15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解释14号文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所适用的PPP项目合同的定义及合同特征。即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应当同时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2.明确社会资本方收入确认问题。社会资本方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或发包给其他方等,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3.明确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会计处理。在PPP项目资产的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社会资本方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应当将其予以资本化。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均应予以费用化。4.明确无形资产/应收款项的确认条件及时点。社会资本方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解释15号文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2.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3.对亏损合同的判断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履行合同成本的组成。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4号文和15号文,执行解释14号文和15号文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与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1年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1,049,618.01元,明细如下表:
(二)核销资产的原因与金额
公司2021年度核销资产为3,701,762.68元,核销项目为应收账款3,001,762.68元、其他应收款700,000.00元,占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0.48%。核销资产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过长,公司经多渠道全力催收均确认无法收回,其中有的款项还通过了法律手段,公司虽胜诉但对方无清偿能力,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的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049,618.01元,核销资产3,701,762.68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179,888.46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52,915.48元。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71%。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综合考虑资产性质,账期、对方企业信用情况、是否涉及诉讼、可回收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认。
2、本期计提金额
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91,901.43 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计提106,824.60元,应收账款坏账计提-3,647,123.88元,应收款项融资坏账计提-411,874.94元,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2,172,580.34元,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12,307.55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损失。
2、本期计提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42,283.42元。
(三)核销资产情况
1、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2021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3,001,762.68元,主要的应收款核销情况如下:
2、核销其他应收款情况
公司2021年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00,000.00元,核销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H股企业审计资质、军工涉密条件备案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4,000.00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末数4,9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丽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2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17-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2022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上市公司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曾签署的上市公司有2017-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6-2020年度审计报告、2016-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0-2021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静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格,199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曾担任过上市公司中江地产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负责人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负责人:赖华林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股份有限公司、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2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16.10%。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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