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优秀的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谨求实,工作态度认真,较好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考虑到业务的连贯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所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前已对天健会计所的业务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诚信记录等方面开展核查,并与天健会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天健会计所能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审计及后续年度审计工作均委托该所进行,考虑到业务的连贯性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上的经验,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5、天健会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星科技”)预计2022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向关联企业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91万元;向关联企业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自机器人”)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向关联企业上海铼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铼锘光电”)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向关联企业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西德宝”)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250万元;向关联企业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纳科技”)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向关联企业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橡胶”)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向关联企业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精密”)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410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元: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礼敏
注册资本:捌亿陆仟陆佰叁拾玖万伍仟捌佰伍拾贰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和府路666号
经营范围:观光车、牵引车、搬运车、托盘堆垛车、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叉车及配件的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智能搬运机器人、自动化设备制造,观光车、牵引车、搬运车、托盘堆垛车、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叉车、轻小型起重设备及配件、智能搬运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的销售,特种设备的修理,叉车、工程机械、机电设备、智能搬运机器人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智能物流系统、自动化项目的集成,技术服务及工程实施,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39,724.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02,772.8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448,970.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110.82万元。(数据来自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2、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4幢5层501-516、518室
法定代表人:郑洪波
注册资本:9,295.152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气安装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8,401.94万元,净资产22,323.7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3,227.91万元,净利润-6,571.4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上海铼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1号楼C座218室
法定代表人:陆俭
注册资本:8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光电仪器的制造及维修;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海铼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45.75万元,净资产-152.6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4.83万元,净利润1.6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4、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开发区梅花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瓯
注册资本:45万美元
经营范围:光机电一体化仪器的研发设计、制造、维修及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模具开发及销售;大地精密测量仪、电子经纬仪、电子全站仪、激光测距仪、水准仪、电子水准仪、激光三维扫描仪、三维感知传感器及系统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含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12.00万元,净资产388.7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858.84万元,净利润-122.20万元。(数据经审计)
5、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11楼F座
法定代表人:姚嘉
注册资本:1734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服务: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货物进出口;批发、零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843.88万元,净资产7,664.7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6,768.71万元,净利润2,832.7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6、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1号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沈金荣
注册资本:78703.703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轮胎、车胎及橡胶制品;汽车零配件、汽车附属用油、汽车装饰用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424,920.35万元,净资产1,267,395.9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028,569.04万元,净利润147,291.96万元。(数据经审计)
7、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二十二号大街5号
法定代表人:仇建平
注册资本:1000万美金
经营范围:生产:充电器;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7,185.29万元,净资产4,239.2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57.08万元,净利润-3,595.5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1、杭叉集团及巨星科技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董事徐筝女士为杭叉集团董事;
2、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为国自机器人的董事;
3、公司副总裁张瓯先生为铼锘光电董事;
4、公司副总裁张瓯先生为华达西德宝董事、总经理;
5、微纳科技是公司的参股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为微纳科技的董事;
6、中策橡胶及巨星科技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为中策橡胶董事,公司董事徐筝女士为中策橡胶监事会主席。
7、巨星精密及巨星科技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董事王玲玲女士、董事李政先生为巨星精密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向非关联方销售产品采用相同的定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由于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审议相关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1日,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美元65,000万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的主要产品以国际销售为主,国际销售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较高,国际销售业务收入结算币种以美元为主。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投资金额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美元65,000万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三)投资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反向平仓或展期;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的信用交易。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 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 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合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再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针对此项需加强财务部门对产品的理解和研究,降低操作风险的发生和法律风险出现。
(二)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 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 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 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对外汇衍生品按《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建立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1日,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为欧镭激光增加财务资助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华达科捷的财务资助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对控股子公司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额度
1、资助对象: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镭激光”)
2、资助金额:拟增加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下同)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在任一时点资助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提供资助后即从总额度内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欧镭激光实际经营情况向其分次提供财务资助。
4、资金用途: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5、资金占用费率标准:按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收取利息
6、审批程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对控股子公司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
1、资助对象: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捷”)
2、资助金额:拟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下同)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在任一时点资助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提供资助后即从总额度内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华达科捷实际经营情况向其分次提供财务资助。
4、资金用途: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5、资金占用费率标准:按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收取利息
6、审批程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7X1FU0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7号2幢406室
法定代表人:张瓯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欧镭激光48%股权,是欧镭激光的控股股东;张瓯先生持有欧镭激光33%的股权;郑洪波先生持有欧镭激光15%的股权;周思远先生持有欧镭激光4%的股权。
其余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欧镭激光的自然人股东张瓯先生、郑洪波先生、周思远先生不具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张瓯先生、郑洪波先生、周思远先生承诺共同为欧镭激光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归还责任。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传感器;服务:光机电一体化仪器、激光器材、激光加工设备、激光显示产品、激光投影仪器,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成果转让;批发、零售:仪器仪表,激光显示产品,计算机软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24.20万元,负债总额5,383.60万元,净资产-2,459.4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690.08万元,净利润-1,084.4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欧镭激光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经查询,欧镭激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止2021年底,公司对欧镭激光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000万元。
2、公司名称: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6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50530668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开发区梅花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瓯
注册资本:1233.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机电一体化仪器的研发设计、制造、维修及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模具开发及销售;大地精密测量仪、电子经纬仪、电子全站仪、激光测距仪、水准仪、电子水准仪、激光三维扫描仪、三维感知传感器及系统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华达科捷65%股权,是华达科捷的控股股东;张瓯先生持有华达科捷35%股权.
其余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华达科捷的自然人股东张瓯先生不具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张瓯先生承诺为华达科捷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归还责任。
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311.23万元,负债总额18,571.27 万元,净资产29,739.9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7,155.86万元,净利润5,939.6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华达科捷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经查询,华达科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止2021年底,公司对华达科捷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4,000万元。
三、风险控制
1、公司已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应在全面分析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欧镭激光和华达科捷的自然人股东张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欧镭激光的自然人股东周思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两位均为公司的关联人,均已承诺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归还责任,不存在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
4、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且被资助对象的少数股东均承诺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归还责任。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主营业务的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8,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8%,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可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债券、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信托产品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在投资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评估,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和期限;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对低风险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跟踪相关委托理财的执行进展和安全状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对委托理财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赛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蒋赛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继续任职公司外销五部高级总监。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蒋赛萍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之前,蒋赛萍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赛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蒋赛萍女士在担任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职,公司及监事会对蒋赛萍女士在担任监事会主席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黄巧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巧珍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股东代表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巧珍:女,1983年11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06月至2021年01月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秘书,2021年01月至今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兼职总裁办副主任。
黄巧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科技”、“公司”)拟为下属公司Arrow Fastener Co., LLC(以下简称“Arrow”)、Prime-Line Products Company(以下简称“PLP”)、Shop-Vac USA,LLC(以下简称“Shop-Vac”)向Citibank N.A.申请贸易融资授信和短期贷款提供担保, Arrow担保额度为1000万美元,PLP担保额度为750万美元,Shop-Vac 担保额度为1000万美元,担保期限均自每份备用信用证或保函开立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Arrow Fastener Co., LLC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下属公司Prime-Line Products Company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下属公司Shop-Vac USA,LLC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为下属公司Arrow Fastener Co., LLC提供担保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对外担保文件。
Shop-Vac、PLP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关于为下属公司Shop-Vac USA,LLC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下属公司Prime-Line Products, LLC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对外担保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Arrow
公司名称:Arrow Fastener Co., LLC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31日
地址:271 Mayhill Street Saddle Brook, NJ 07663,USA
主营业务:设计、生产和分销各类手动、电动、气动和锂电池动力的U型钉、钉子、铆钉等紧固工具射钉枪和相关配件耗材。
股权结构:Arrow为巨星科技全资孙公司。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Arrow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PLP
公司名称:Prime-Line Products Company
成立日期:1978年8月7日
注册地点:26950 San Bernardino Ave. Rediands, CA 92374,USA
主营业务:门窗五金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PLP为巨星科技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PLP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Shop-Vac
公司名称:Shop-Vac USA,LLC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6日
注册地点:1209 Orange Street, City of Wilmington, Country of Castle, Delaware 19801, USA
主营业务:吸尘器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Shop-Vac为巨星科技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Shop-Vac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巨星科技拟为Arrow、PLP、Shop-Vac提供担保,具体方式为巨星科技拟使用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授信额度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备用证或保函,并对该备用信用证或保函承担清偿责任。公司为Arrow、PLP、Shop-Vac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正常开展,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Arrow、PLP、Shop-Vac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向花旗银行申请贸易融资授信。公司为Arrow、PLP、Shop-Vac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系满足其业务开展产生的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营业务持续发展。
2.Arrow、PLP、Shop-Vac均系公司全资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巨星科技提供的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形。
3.Arrow、PLP、Shop-Vac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4,718.0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99%。上述担保皆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不涉及对第三方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科技”、“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欧洲巨星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GreatStar Europe AG(以下简称“欧洲巨星”)向Credit Suisse (Switzerland) Ltd.(以下简称“瑞士信贷”)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3,500万欧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签署日至2027年6月30日止。
在业务办理中,根据银行对担保期限的要求,拟将公司为欧洲巨星的担保期限延长至2029年6月30日止,担保额度不变。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欧洲巨星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欧洲巨星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reatStar Europe AG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4日
注册地点:瑞士
唯一执行董事:池晓蘅
注册资本:100,000瑞士法郎
主营业务: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的生产;五金产品、五金工具、木工工具、建筑工具、电动工具、塑料制品、灯具、手电筒、文教用品、家具、户外用品、包装材料、激光测量仪、钻切工具、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电气设备及零件、机电设备、金属制品、办公用品、日用品、激光雷达(非军用)、激光投影仪、消防器材、测量仪器、气动工具、清洁及油漆设备、物料搬运设备、安全生产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焊接设备、泵及管件设备、管道配件、建材、润滑剂(油膏)的销售;机器人、机械手、电气控制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广告制作、代理;经营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欧洲巨星为巨星科技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欧洲巨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巨星科技特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诺,根据《瑞士债务法典》第111条的规定,在首次要求时,担保人收到银行的书面要求,其中包含借款人已到期且尚未付款的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支付银行要求的任何金额,无论贷款的有效性和效果如何,最高金额为35,000,000.00欧元(大写:叁仟伍佰万欧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费用、佣金和开支)。
本担保构成一项持续性的义务,在以下两个时间点孰早,本担保义务终止:(i)在担保人全额支付最高担保金额时,或在银行解除这个担保出具声明给到担保人时,(ii)到期日。
四、董事会意见
1.为满足欧洲巨星购买Joh. Friedrich Behrens AG的相关资产部分资金以及欧洲巨星运营资金需求,基于公司资金筹划考虑,董事会同意为欧洲巨星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欧洲巨星购买Joh. Friedrich Behrens AG的相关资产部分资金以及欧洲巨星运营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欧洲巨星的业务发展,优化公司在欧洲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欧洲巨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巨星科技提供的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形。
3.欧洲巨星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4,718.0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99%。上述担保皆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不涉及对第三方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办2021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4月14(星期四)15:00至17:00在“巨星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巨星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巨星科技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巨星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仇建平先生、独立董事王刚先生、财务总监倪淑一女士、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巨星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巨星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2021年2月2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 “巨星转债”。赎回完成后,“巨星转债”自2021年3月5日起从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详见于2021年01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编号为2021-003、2021-004、2021-005号公告,于2021年02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编号为2021-019号公告,于2021年03月0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编号为2021-022、2021-023号公告。
2、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收购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洲巨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JFB AG的相关资产,交易价格为2,790万欧元,并于报告期内完成资产交割。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编号为2021-026、2021-027号公告,于2021年6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编号为2021-057号公告。
3、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投资意向书的议案》,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收购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Geelong Holdings Limited 100%股权,本次交易最终价格为1.2824亿美元,报告期内已完成资产交割。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编号为2021-030、2021-062、2021-065、2021-068号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仇建平
二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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