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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光伏电站平台项目投资及进展情况。2021年1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光伏”)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并以漳州光电为平台,利用公司下属企业在建和新建工厂屋面等符合建设条件的场地,建设并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同意漳州光电以设置子公司方式单独运营上述光伏电站项目。报告期,天津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长兴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郴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醴陵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福建东山、浙江长兴、湖南醴陵、天津和湖南郴州的生产基地可开发屋面分别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建设装机容量143.02MWp,预计总投资49,167万元人民币。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目前该项目正在推进中。

  2、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2022年2月10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剩余股份52,000股进行了出售。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3,750,950股已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8%。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按规定分配、清算完毕,并自行终止,不需再召开持有人会议。上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3、资兴砂矿股权划转进展情况。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为加快公司在光伏玻璃领域的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集团内部资源匹配置,理顺产业链条、提升管理效率,根据业务现状及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按照决策权限召开了总裁办公会,批准将公司所持全资子公司资兴砂矿100%股权按照账面净值全部划转至郴州光伏,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基准日资兴砂矿净资产账面净值为11,825.67万元。签署《股权划转协议》的次日,划转双方完成了资兴砂矿股权的交割。2022年3月23日,资兴砂矿股权划转事宜在资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备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2022-027)。

  4、漳州光伏资产划转进展情况。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资产划转的议案》,为确保和增厚企业盈利水平,减少光伏业务板块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间的交易额,进一步突出光伏玻璃板块主营业务,同时避免部分行政审批手续办理不到位的合规瑕疵,同意公司对光伏业务资产进行部分调整,将全资孙公司漳州光伏现有两条浮法超白玻璃生产线所涉及的相关存货、机器设备、厂房以及在建工程等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按照账面净值全部划转至公司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截止2022年3月31日,本次划转资产、负债已编制资产交割清单,完成了划转交割。本次漳州光伏划转的净资产为41,617.09万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2022-048)。

  5、沙巴光伏投资及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海外市场的开拓和布局,加快集团光伏玻璃战略规划的推进,2022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光伏在马来西亚沙巴州投资新建2条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总投资约312,000万元,项目地点位于马来西亚沙巴州。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目前该项目正在推进中。

  6、沙巴砂矿投资及进展情况。

  为保障马来西亚沙巴州新建光伏玻璃生产线的用砂需求和供应安全,有效控制和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加大海外光伏玻璃生产基地的硅砂资源战略储备,2022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光伏在马来西亚沙巴州投资建设石英砂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约85,000万元,项目地点位于马来西亚沙巴州。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目前该项目正在推进中。

  7、全资子(孙)公司增资进展情况。为加快郴州、宁海、漳州、马来西亚新建生产基地及配套硅砂资源项目建设,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71,826万元向郴州旗滨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郴州旗滨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31,826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郴州旗滨100%股权;同意郴州光伏以自有资金对漳州光伏增资20,000万元人民币、漳州光电增资15,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漳州光伏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0万元人民币,漳州光电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0,000万元人民币,郴州旗滨仍持有漳州光伏、漳州光电100%股权;同意漳州光电以自有资金分别对长兴光电、郴州光电、醴陵光电和天津光电增资:4,700万元、3,200万元、6,200万元、1,2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分别为:5,000万元、3,500万元、6,500万元、1,500万元人民币。漳州光电仍持有各平台公司100%股权;同意郴州光伏以自有资金向沙巴光伏、沙巴砂矿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沙巴光伏注册资本为95,227.2万马币(折合144,000万元人民币),沙巴砂矿注册资本为28,435.9万马币(折合43,000万元人民币),郴州光伏持有沙巴光伏和沙巴砂矿的100%股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8、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2022年3月18日,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俞勇先生的通知,获悉俞勇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2,200万股,不超过3,300万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本次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42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2%。本次增持计划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均未发生变动。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9、回购股份事宜。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考虑公司股票近期二级市场的表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股份回购的数量为不低于2,800万股(含)且不超过4,200万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4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3月19日至2023年3月18日)。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2022-026、2022-049)。

  10、可转债付息及股份变动的进展情况。“旗滨转债”将于2022年4月11日开始支付2021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8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一年付息。本期债券票面利率0.2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20元人民币(含税)。债权登记日:2022年4月8日。截至2022年3月31日,“旗滨转债”累计已有1,084,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84,631股,占2022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的0.003150465%。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2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2022-031)。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姚培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姚培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姚培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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