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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施小波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以下简称“《发行监管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2,095,48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8,99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了《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方法、发行对象等;若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董事会有权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申报事宜,批准并签署本次发行的各项文件、合同及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聘用各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安排,并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4)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审查、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限售及上市事宜;

  (6)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完成后,授权办理开户事宜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7)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及证券监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者合适的其他事项;

  (10)在获得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2-005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朱晓倩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以下简称“《发行监管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2,095,48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8,99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经与会监事讨论,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了《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方法、发行对象等;若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董事会有权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申报事宜,批准并签署本次发行的各项文件、合同及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聘用各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安排,并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4)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审查、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限售及上市事宜;

  (6)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完成后,授权办理开户事宜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7)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及证券监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者合适的其他事项;

  (10)在获得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2-007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含30%),即42,095,480股(含本数),且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138,991.8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由于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使用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被摊薄。

  (一)主要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2年11月末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2,095,480股(含本数),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38,991.80万元(含本数),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股数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4、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日期为准;

  5、假设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191.95万元和25,226.09万元,该数据由2021年三季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值*4/3计算得出;在此基础上考虑2022年度持平、增长10%与增长20%的情形。(该假设分析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对2022年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不考虑现金分红因素的影响;

  8、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2022年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注: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测算2022年度相关数据及指标时,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解锁及稀释性等影响,不考虑可能发生的权益分派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电气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电力电子设备及储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将大幅提升公司电力设备生产规模,增强公司电力设备业务竞争实力,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盈利水平短期内未能产生相应幅度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电气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电力电子设备及储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电力设备业务是公司一站式(EPCO)电力服务产业链的重要一环且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联系,公司拥有多年从事电力设备相关产品和技术开发的经验积累,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进一步延伸电力设备业务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技术附加值,提高盈利能力,丰富公司新能源储能和电力电子设备领域技术和产品储备,进一步健全和强化公司一站式服务能力,对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深耕电力服务行业多年,成功打造了一支技术出众、忠诚高效、朝气蓬勃,有战斗力的核心人才团队。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人才资源的引进与培养,在制度、管理、考核等各个方面均向优秀人才倾斜,并通过建立和完善以“赫兹”、“法拉第”、“爱迪生”命名的三级培训学院体系,不断提升人才队伍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对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员,公司将采用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取得。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管理人员及部分技术和生产员工,将通过内部竞聘选拔和自主培养的方式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投产和运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做好人才招聘和培训规划,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储备,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

  公司是集电力咨询设计、电力工程建设、电力设备供应和智能用电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电力设计、施工、设备生产到电力需求侧管理等各方面,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和项目实践,截至2021年末,公司已拥有专利100项、软件著作权59项。在电力设备研发和生产制造方面,公司有着多年的业务实践并储备了一批经验丰富、专业技能过硬的技术人员,发挥了强有力的业务支撑作用。在技术创新机制方面,公司在自主进行技术创新和储备的同时,还不断加强与外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及时把握行业前沿技术,大力开展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和开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领域,公司均具有一定业务基础,并通过多年的研发和积累在相关业务领域已经拥有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和较强的研发能力,具备顺利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技术基础和技术能力。

  (3)市场资源储备

  公司是立足江苏、面向全国发展的一站式(EPCO)供用电品牌服务商,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形象,与众多省市电力公司和电力设计院、大型外资企业、上市公司、品牌房地产企业以及市政公用企业等建立并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在为各类客户提供一揽子供用电解决方案的同时,通过智能用电业务深度服务客户并保持客户黏性、及时发现客户需求,公司的能源互联网平台——富兰克林云已接入工商业企业等各类用户2,300余家;公司通过自有客户沉淀、参加市场化竞标及搭建覆盖华东、华南等地区分支机构和营销服务网络的方式,实现了公司业务规模、客户数量及覆盖地区的持续增长。公司长期的业务实践、多板块的业务协同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市场资源储备。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考虑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整体服务能力、提高公司研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确保资金能够按照既定用途投入,并全力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期建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三)加快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电力咨询设计、电力工程建设、电力设备供应和智能用电服务,致力于为广大用户提供一站式(EPCO)供用电服务。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股东回报水平,公司未来将继续深耕电力技术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公司综合竞争优势,进一步强化市场开拓力度、加大业务覆盖区域,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盈利能力,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预期效益之前,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即期回报的摊薄程度。

  (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已建立起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经营决策程序,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五)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效地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2-008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请登记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常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出示有效健康码、体温检测、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议现场,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

  3、所有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请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并提前准备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西太湖经济开发区长帆路3号,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以下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其中议案2需要逐项表决,议案1-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2年4月26日17:00前发送或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9:3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西太湖经济开发区长帆路3号,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大会开始前达召开会议的会议室现场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确认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凤姣

  联系电话:0159-69897107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西太湖经济开发区长帆路3号

  邮箱:yinfengjiao@swdnkj.com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82”,投票简称为“苏文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及签署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实际持股数量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投票说明:

  1、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中对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5、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半小时内到会场提交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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