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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01                            公司简称:信安世纪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单体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0,413,075.80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2,659,202.24元,按照单体和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取孰低原则,可供分配利润为282,659,202.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93,127,756股,以此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563,878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21%,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信息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以密码技术为基础支撑,致力于解决网络环境中的身份安全、通信安全和数据安全等信息安全问题。

  公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应用于金融、政府和企业等重要领域。在金融领域,公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保障了网上银行、数字货币、跨境支付、证券登记结算、电子保单等重要金融业务系统的安全;在政府领域,公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已经应用于交通、人社、烟草、海关、税务、政法等数十个行业;在企业领域,有超过七成的中国百强企业是公司服务的客户。

  在信息技术互联网化、移动化和云化的发展趋势下,公司形成了身份安全、通信安全、数据安全、移动安全、云安全和平台安全六大产品系列。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具有完善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服务模式和流程,从而实现从研发到销售服务各个环节的有效控制。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和自主创新的策略,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产品研发。公司设有信息安全研究中心和产品研发中心两大研发机构,其中信息安全研究中心致力于前沿技术预研、创新业务探索;产品研发中心负责产品实现和质量控制。

  公司设有北京、武汉、西安三个研发中心,充分利用地域和人才优势,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取得39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6项),累计取得120项专利;取得7项软件著作权,累计取得146项软件著作权。

  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下,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制度,运用“瀑布+迭代”相结合的开发模式,通过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编码实现、系统测试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保证产品需求的实现,同时设置配置管理岗位,实现对开发全过程的严格把控,截至2021年末公司已具备CMMI L5软件成熟度模型能力,并将在2022年5月完成最终评估。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内容为生产物料和服务,其中生产物料包括服务器、板卡等硬件,服务主要是第三方技术服务等。

  公司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供应链体系,主要活动包括供应商评估、签订合同、采购执行、验收入库等环节。采购计划以库存预警式为主,订单驱动式为辅。公司与长期稳定供货的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建立持续稳定的供应链体系,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注重环保工作,并向供应商传递环保理念,全程执行RoHS标准,规范了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3、生产模式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建立了包括原材料质量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成品出入库等方面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对产品的生产全过程进行了严格管控,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公司生产环境恒温恒湿,全部铺设防静电地胶,生产实现了半数字化,设有仓储条码系统和流水作业系统,具有防呆,放错混料功能,通过SN条码定位设备和配件,使工作过程更精准。

  4、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纵向深耕行业,横向拓展区域”的矩阵式销售模式,建立了北京总部和华东、华南、华中、西南、西北、东北六个大区、二十七个办事处,在各地均设有销售人员和技术工程师,为客户提供快速响应服务;同时建立了金融、交通、人社、烟草等重点行业销售及技术团队,深刻理解行业的需求和特点,针对性地提出行业解决方案,打造行业典型应用案例,从而形成了覆盖全面、突出行业的营销服务体系。

  公司建立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精准管理客户和销售环节。通过项目立项、技术交流、合同评审与签订、项目实施、交付与验收等一系列活动,及时记录项目进度、接收和处理客户反馈信息,保证对营销活动全周期的良性管理。

  5、技术支持和服务模式

  公司依据对行业的深入了解和丰富的实施案例经验,遵循ISO9000质量管理、ISO20000IT服务管理标准以及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理念,针对客户的安全需求,向客户提供完整先进、贴合应用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公司在二十七个省市设立技术服务机构,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同时制定了《技术服务标准》,向客户提供质量保障、运行维护、重点保障等专业化安全服务。提供7*24小时的全天候安全保障、关键时段值守、应急处理等专业化安全服务,保证了客户业务系统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

  2013年以来,我国相继发布了《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和《密码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并制定了《“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重要产业政策,全方位多层面促进国内网络安全产业的发展。2019年12月,《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正式实施,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正式进入等保2.0时代。2020年,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法规,进一步完善和推动网络信息安全的发展。

  2021年,国家发布《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各行业相继发布《中国银保监会监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等法规,对网络电子数据的安全提出了要求。一系列法律法规提高金融、政府、企业客户对网络信息安全的合规要求,带动金融、政府、企业在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投入,促进网络安全行业快速发展。

  同时,随着新兴的信息技术特别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的飞速发展,用户面临的网络环境日趋复杂,最终用户对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将持续提升,同时网络信息安全产业范畴也得到不断延伸和拓展,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和细化,促进网络安全行业快速发展。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的《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3年,网络安全产业规模超过25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5%。

  2、基本特点

  网络信息安全是指通过采取措施对信息系统的软硬件、数据及依托其开展的业务进行保护,免于由于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泄露、破坏、修改、审阅、检查、记录或销毁,保证信息系统连续可靠地正常运行。网络信息安全产品主要包括安全硬件、安全软件及安全服务。密码在网络安全的身份鉴别、安全隔离、信息加密、完整性保护和不可否认性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构建网络信任体系的重要基石,是网络信息安全的核心技术和基础支撑,是实现网络从被动防御向主动免疫转变的关键因素。

  网络信息安全行业的上游主要为芯片、内存、服务器、网卡、存储设备及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硬件厂商。产业链上游市场竞争充分,产品更新快,产量充足,产品价格相对稳定。中游为提供安全产品、安全服务、安全集成的厂商,细分领域较多,行业集中度偏低。下游是政府、金融、电信、能源等各重要行业客户,未来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新兴技术的应用,客户的需求从被动合规逐步向主动防御演进,需求主体也从金融、政府、企业等重要领域向各行业扩散。

  3、主要技术门槛

  网络信息安全行业属于高科技行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核心技术的累积和技术创新是企业在行业内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技术壁垒较高。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涉及领域较广,覆盖网络通信、计算机、数据应用、密码学、人工智能、行为科学等,同时行业内企业需要保持前瞻性研究,了解网络应用的特点,结合新技术、新场景和新业态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对核心技术和产品进行信息安全保护。新进入者由于缺乏对核心技术的有效积累,不能快速了解网络应用使用者的业务,缺乏对信息安全技术的前瞻性研究,因此不能在短时间内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实现技术跨越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将处于劣势地位。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信息安全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以密码技术为基础支撑,致力于解决网络环境中的身份安全、通信安全和数据安全等信息安全问题,为多行业信息系统提供关键的安全支撑与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围绕车联网、密码安全监管、密码安全运营等方向,陆续发布了多款新产品,完善了云计算、车联网等的安全解决方案。获得《数据库日志记录方法、检测方法》《通信的方法、装置、路边设备和存储介质》等36项发明专利。公司产品从解决网络环境中的身份安全、通信安全和数据安全的三个基础安全问题,延伸到高可用(负载均衡)、网络安全等领域,应用场景从互联网延伸到云、移动场景,正在积极部署车联网、工业互联的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持续应用于金融、政府和企业等重要领域。在金融领域,公司继续巩固在银行业的优势地位,持续跟进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跨境支付管理系统、利率报备系统、电子信用证二期,以及数字货币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加大对证券、期货、基金、保险等泛金融领域的市场布局,为泛金融领域国密改造项目提供安全保障。在政府领域,公司持续推进财政、人社、烟草、交通、公安、法院等行业的覆盖和深化,呈现了从金融行业向政府、企业行业拓展的势头,产品应用行业增加,提高了总体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凭借先进的研发能力,牵头或参与编制30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持续为推动密码标准建设发力,其中参编的1项国家和5项行业标准正式获批发布。;与多方合力编制《车联网密码应用白皮书》等白皮书,在智能交通安全标准方面持续发力,加入零信任、隐私计算和商用密码应用推进等组织和协会,有力促进了行业的发展。

  公司继续在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云安全等新兴领域积极耕耘,在车联网方向,公司参与工信部 “车联网车路协同安全认证先导应用示范项目”、“车联网V2X网络信任支撑应用项目”、“智慧公路车联网车路认证安全体系建设与运营项目”等试点项目,项目完成后将为车联网密码应用起到重要示范。在工业互联网方向,公司为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商用密码应用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提供密码安全保障,同时和某重点装备制造企业达成合作,为其数控机床生产提供密码产品。云安全方向,政务云方案获得工信部优秀方案评比,并为湖南、湖北、山西、贵州等众多省市及地区提供政务系统集中建设密码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2021北京软件核心竞争力企业(规模型)”、“商密产业十强优秀企业”等多项荣誉,入选“2021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2021胡润中国网络安全企业百强”等多项行业榜单,受到社会认可。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各行业的应用,大量新业态、新应用、新场景不断涌现,对网络信息安全提出了新的安全需求和挑战,密码在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中的作用愈发重要。

  移动互联网融合了移动通信随时随地通信的优势和互联网开放性和丰富业务能力的特点,也逐渐削弱了传统通信网络安全较为容易管理的特点。云计算的服务计算模式、动态虚拟化管理方式以及多层服务模式等引发了新的数据安全担忧,云服务所具有的动态性及多方参与的特点,对责任认定及现有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带来了新的冲击。大量的数据汇集、集中存储,敏感数据涉及的个人隐私问题,以及围绕数据安全展开的大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提出了新的需求。物联网安全防护是要解决物联网的感知层、网络层及应用层的安全问题,物联网感知层针对物联网终端的安全问题,需要轻量级密码算法、轻量级密钥管理及安全认证协议。

  通过密码技术可以完整实现网络空间的身份防假冒、信息防泄密、内容防篡改、行为不可否认等功能,解决网络空间中人、机、物的身份标识、身份鉴别、统一管理、信任传递和行为审计等问题,实现网络空间中安全、可信、可控和互联互通。密码技术及产品的应用能够解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面临的新的复杂问题,推动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同时新技术、新业态对密码技术及产品提出新的需求,促进密码行业的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460.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43.63%和40.54%,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业务上加强行业和区域横纵结合,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二是公司产品化程度较高,毛利率小幅提升;三是公司通过管理节能增效,总体期间费用增长率小于收入增长率导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有较大幅度增长。

  总资产与2020年末相比增长104.9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与2020年末相比增长142.70%,主要为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完成首发上市资金募集,同时本报告期归母净利润增长较快,使总资产及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均有较快增长。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单体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0,413,075.80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2,659,202.24元,按照单体和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取孰低原则,可供分配利润为282,659,202.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93,127,756股,以此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563,878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21%,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30-16:3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4日(星期四)至04月2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infose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1日下午15:30-16:3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以管理层视频分享2021年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并与投资者网络文字互动的形式召开,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1日下午15:3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具体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伟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丁纯女士

  独立董事:张诗伟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1日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4日(星期四)至04月2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infose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明霞

  电话:010 6802 5518

  邮箱:ir@infose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已完成的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核查,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

  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1:李成林,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无兼职。

  拟签字会计师2:崔勇趁,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韩宏艳,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16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在外部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审计收费

  2021年,年报审计费用为116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16万元。

  公司2022年度审计收费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要求。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本事项已经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世纪”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924号文《关于同意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国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281,93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8元。截至2021年4月15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281,93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3,490,326.4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1,727,799.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762,527.0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100Z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信安世纪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尚需信安世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信安世纪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保荐机构出具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安世纪”)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924号文《关于同意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国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281,93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8元。截至2021年4月15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281,93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3,490,326.4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1,727,799.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762,527.0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100Z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1,762,527.07元低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688,223,800.00元,根据募集资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688,223,8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低于上述项目投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发行费后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耀”)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除此之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如下:

  

  四、采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发生交易的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

  通过向北京华耀增资或与其发生交易的方式新增募投项目“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实施主体。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若采取与之发生交易形式,则不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若采取增资形式,同意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的多方监管协议。

  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募投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提示风险保持相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已进行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并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实质内容,符合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信安世纪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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