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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2-008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葛晨文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76,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400,000.00元(含税),该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9%。本年度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资予以确认,并同意公司拟定的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额度由原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增加至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22,8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作出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公司编制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54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对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公司”、“本公司”)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8元,共计募集资金57,53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343.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03.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3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6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府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补充营运资金15,339.99万元以及“投入工业数码喷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一)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年产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建设。

  (三)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宏华数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华数科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1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产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间,暂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2-017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8元,共计募集资金57,53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343.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03.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3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66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4,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二) 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系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产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工业数码喷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尚处于投资建设期,公司正加快建设生产车间、研发中心,购置配套生产设备、研发设备;营运资金仍在陆续补充,尚未补充完毕。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68.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明细如下:(1)年产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先期投入8,119.46万元;(2)预先支付发行费用648.81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二。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补充营运资金15,339.99万元以及投入工业数码喷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尚处于投资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除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不存在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行为,具体如下:

  2021年7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4,000.00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23,357.35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46.40%。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公司计划将剩余资金继续投入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支出。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54号)。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2日

  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产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间,暂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2-020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

  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特定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2-021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 3911 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九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9、10、11、12、13、14、15、16、17、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11、12、13、14、15、16、17、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5月5日(上午 09:00-11: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 3911 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5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增良、胡静

  联系方式:0571-86732193

  联系传真:0571-86732193

  电子邮箱:honghua01@atexco.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0052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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