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 年 4月 11日在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浙江仙通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 年 4月 1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起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本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41,831,505.2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176,965.55元),按照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0,417,696.56元(按母公司的净利润计提)。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计351,546,190.41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3,363,856.35元),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现提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072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35,36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了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晓兵先生、胡旭东先生和周亚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且在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 续聘期限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商议确定2022年度审计报酬等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涉及的董事和监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申屠宝卿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5月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 备查文件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 年4月11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年4月 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太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 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本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41,831,505.2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176,965.55元),按照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0,417,696.566,468,680.67元(按母公司的净利润计提)。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计351,546,190.41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3,363,856.35元),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现提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072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35,36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续聘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本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41,831,505.2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176,965.55元),按照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0,417,696.56元(按母公司的净利润计提)。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计351,546,190.41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3,363,856.35元),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现提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072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35,360,000.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95.4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了解公司 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建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吕博文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勇平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张建新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博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勇平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注:以上审计费用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年年度财务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仙通”)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晓兵先生自2016 年4月27日起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至2022年4月26日止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徐晓兵先生任期即将届满,将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徐晓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提名申屠宝卿女士(后附简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相关材料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徐晓兵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晓兵先生在职期间的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12日
附:独立董事简历
申屠宝卿:女,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曾任职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教授,博导。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2年公司(含子公司浙江五行橡塑有限公司)预计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贸易融资、票据置换等业务。各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以银行的具体授信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筹划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和质押。
同时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决定与金融机构签署各类融资合同,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本决议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公司代码:603239 公司简称:浙江仙通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末的总股本270,720,00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36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已经由公司第四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汽车密封条行业有很强求的个性定制化属性,每一款新车型的开发都要单独开发模具来完成不同车型的研发生产,外资品牌车型由于引入国内生产时就有成熟的供应体系同时引进国内进行配套,因此国内生产的外资车型大部分市场份额仍被外资密封条供应商占领,随着近几年国内自主品牌的崛起外资品牌车厂在采购成本上已感觉到压力,部分合资公司也在加大对国内自主汽车密封条企业加大采购,公司也正是由于具有较强的同步设计能力取得了外资企业的信任,为将来与外资品牌密封条企业同台竞争打下基础。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相对封闭的圈子,进入一个车型的配套要长达两到三年的周期,所以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自身的技术实力与管理能力进入国内大型汽车公司可能性较小,国内大型企业也在为了规模采购效应减少采购成本,而在减少供应商数量。并且随着汽车的普及与消费者对汽车的品监力的提高对车量的静音性,与关门的气密感受都在提高,因此改善密封条的结构与新材料的应用也是今后的新技术研发的方向,同时为了增加车型豪华感密封条也对外观不断提高了要求,如:目前汽车厂不断流行的环型亮条欧式导槽密封条,对整车外观增加档次感有很大作用。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汽车密封条等汽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具备较强的工装模具和专用设备开发能力、产品整体配套方案的设计能力和同步开发能力,主要为国内外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供应密封条产品,并提供配套研发和后续服务。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汽车密封条,主要包括前车门框密封条、门上密封条、背门框密封条、车门外水切、风挡外饰胶条、三角窗玻璃密封条、行李箱密封条、天窗密封条、车顶饰条、车门玻璃导槽等。除此之外,公司还生产车门玻璃导轨、拉门滑轨等金属辊压件以及行李架垫片等其他配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7,187,466.41元,上年同期617,874,848.16元,同比增加27.4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831,505.27元,上年同期106,558,158.71元,同比增加33.10%;净资产1,015,088,195.91元,基本每股收益 0.52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制度》等规定,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一、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方案,具体如下:
1. 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5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计划中未确定年终绩效奖金,具体考核指标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同时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管理层年终绩效奖金。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年终绩效奖金发放范围不限于公司管理层,具体方案由公司总经理拟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涉及董事和监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浙江仙通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5日
至2022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10已经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浙江仙通办公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时间:2022年4月29日上午 9:00 至下午 5:00;
5、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 2022年4月 29日下午 5 点以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
邮政编码:317306
联系电话:0576-87684158
传 真:0576-87684299
联 系 人:项青锋 李益锋
2、会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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