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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四川华油中蓝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28%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河北蓝金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蓝金能源”)持有的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华油中蓝”)28%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2,578.6652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2年4月11日,公司与蓝金能源签订了《关于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交易合同》,由公司向蓝金能源购买其所持有的华油中蓝28%股权。交易双方依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基准(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6月30日),并最终协商确定华油中蓝28%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578.6652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00682385007L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巴中经济开发区驷马园区1-1号

  法定代表人:张占伟

  注册资本:36,540.9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7日

  经营范围: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生产、销售(按许可的时限经营)。天然气勘探;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除外)。(以下经营项目仅限取得前置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天然气开发、综合利用、存储、运输和LNG/L-CNG加注站,城市燃气输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权属状况说明

  1、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权属状况

  本次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形,未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放弃优先受让权

  本次交易对方为蓝金能源,标的公司其它股东重庆凯锐鑫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汪晔已分别出具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函》,明确“对本次股权购买事项表示‘同意’,同时自愿放弃本次股权转让涉及我方的优先购买权”。

  (三)主营业务情况

  

  图:华油中蓝部分LNG生产设施及办公场所实景图

  在上游资源方面,华油中蓝地处川东北区域,为国内天然气储量和开采量最丰富的区域之一,项目实施地邻近中石化元坝气田、普光气田(两者皆为国内十大气田)及中石油龙岗气田、罗家寨气田,并与中石化、中石油保持着稳定的资源供应关系。目前,标的公司上游天然气资源来源于元坝气田,通过川气东送联络线4号阀室同凯门站下载(阀室距标的公司厂界约70米),具有充足的气源保障,并具备一定的采购成本优势。

  在液化生产方面,华油中蓝拥有先进的加工生产工艺、完备的安全生产体系、高标准的核心关键设备,建有3万立方米LNG储罐。一期在运行LNG液化产能为150万方/天(折合30万吨/年),且满负荷运行,规模优势明显;二期规划LNG液化产能为150万方/天,目前已完成征地、公用辅助工程建设,中国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已于2021年7月复函同意为华油中蓝二期项目提供气源保障。

  在市场方面,华油中蓝目标市场以LNG汽车加气站为主,是区域内重要的清洁交通燃料提供商,同时不断向工商业终端用户及城市燃气市场渗透;业务辐射区域包括成都、德阳、绵阳区域;峨眉区域;陕西南部区域;湖北西部区域等,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四)华油中蓝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一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河北燕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交易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河北燕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21年6月30日作为审计基准日,对华油中蓝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燕会审字(2021)第101号”《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损益专项审计报告》。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华油中蓝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01-1057号”《河北蓝金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涉及的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并得出以下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市场法下,华油中蓝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7,087.67万元;收益法下,华油中蓝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0,638.09万元。最终评估结论: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华油中蓝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0,638.09万元。

  (二)交易的定价情况

  经公司与蓝金能源协商一致,交易双方以上述评估价值为依据,协商确定华油中蓝28%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578.6652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河北蓝金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82MA0A4C57XX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任丘市建设中路设计院小区南门北行100米路东

  法定代表人:张占伟

  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09日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开发;销售:城镇燃气、燃烧设备及配件;销售安装燃烧设备、燃气具及相关产品的咨询服务;燃气设施设备的租赁及销售;燃气汽车加气站的建设与管理、气化站的建设与管理、综合港口建设;地热、储气库的技术开发;边零井采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码头装卸;港口设备租赁;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河北华油集体资产投资管理中心持有蓝金能源99%股权,河北华北石油天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蓝金能源1%股权。

  蓝金能源主要从事天然气及清洁能源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蓝金能源总资产为111,932.59万元、净资产为62,399.86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726.93万元、净利润28,377.41万元。本次交易前,蓝金能源持有华油中蓝55%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蓝金能源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4月12日,公司与蓝金能源签订了《关于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交易合同》,核心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河北蓝金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标的

  河北蓝金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28%的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

  (三)股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四)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及需履行的程序

  1、转让价格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22,578.6652万元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款支付及需履行的程序

  2.1交易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2.2甲方需负责履行的程序

  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90日内,应协调完成以下事项:(1)积极推动标的企业召开涉及本次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如需要);(2)协调其他股东完成标的企业章程的修改或新章程的签订,达到股权变更的条件。

  2.3第一笔股权转让款支付

  在2.2相关事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60%(即支付人民币13,547.1991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

  2.4工商变更登记及股权交割

  在乙方完成第一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后20个工作日,甲方应协调标的企业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甲方、乙方应当配合出具相关文件,确保工商变更登记顺利进行。

  2.5第二笔股权转让款支付

  乙方在标的企业完成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变更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40%(即实际支付人民币8,531.4660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作为转让款的一部分进行扣减),作为本次交易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五)公司治理与经营稳定性

  乙方成为标的企业第一大股东后,标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乙方委派,标的企业的一名副董事长和总经理由甲方委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基本稳定,以保障标的企业能够维持目前的良好经营状态,并履行标的企业内部程序。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期支付保证金和首期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部分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5.3条相关条款完全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如逾期60日仍不能完成相关程序且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于解除合同后的10日内收回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和股权转让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2、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后,乙方不按时支付剩余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价款总金额日万分之三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60日仍不能足额支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立即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将已经过户的28%股权重新过户给甲方,股权转让过户所需各项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按照合同交易总价的5%向甲方赔偿损失,该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直接扣除。

  3、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自觉履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单方提出合同终止或中止履行,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确定为人民币500万元,且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4、甲方承诺,(1)其对本次股权转让前所持有的股权(占标的企业55%)已全面、完整地履行实缴出资义务,不存在对标的企业以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的关于股东出资方面的任何违约事项;(2)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所包含的股东权利是完整的,除本协议约定的转让对价支付义务外,不会被要求继续履行对标的企业的出资义务,也不会负担因甲方出资方面而引起的其他义务;(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若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裁决)主张乙方受让自甲方的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义务未履行完毕、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部分或者全部实缴出资义务,该等实缴出资义务应由甲方负责履行,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已先行垫付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定位为“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立足于天然气、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产业,为广大客户提供用气保障能力强、具有成本竞争力的LNG、LPG产品及服务。经过30多年的发展,公司业务布局已涵盖国际采购—远洋运输—码头仓储—加工生产—物流配送—终端服务等全产业链,实现了清洁能源“端到端”(从资源源头端到直接用户需求端)的全方位布局。

  2021年,国际天然气市场发生巨大变化,“海气”LNG现货到岸价格与国内市场价格出现较长时间倒挂,虽然公司拥有充分的长约气优势与保障,但单一气源的波动性对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依然带来了挑战。为此,公司提出了“上陆地、到终端、出华南”的LNG业务发展战略。

  本次收购华油中蓝部分股权,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是公司践行LNG业务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也是在筹划收购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后,进一步布局西南区域的落地性项目。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具有较强协同性,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具有充分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打造“海气+陆气”双气源,降低波动性,提升协同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陆气”资源方面获得重要支点,初步形成“海气+陆气”的双气源格局。双方在资源、市场、区域、管理、规模等方面具有较强协同性,能够有效降低单一气源对公司经营造成的波动,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未来,随着国家油气改革的深度推进及“X+1+X”模式的顺利实施,上市公司“海气资源”与华油中蓝“陆气资源”的有望互联互通,有利于实现资源 协同,提升气源保障,降低成本波动,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突破公司原有市场辐射范围,间接实施“出华南”战略

  受公司LNG接收站区位影响及运输半径限制,公司原有核心市场主要集中在华南区域,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间接实现跨区域发展,市场辐射范围拓展至四川、陕西、湖北等部分区域,有利于间接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与品牌竞争力。

  (三)间接切入汽车加气市场,拓宽终端应用领域

  公司现有终端市场以工业(园区)用户、燃气电厂、大客户为主,华油中蓝目标市场以汽车加气为主。根据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于2021年11月30日发布的《四川省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布局方案(2021-2025年)》,到2025年,四川省规划新建加气站500座(含高速公路服务区141座),其中CNG加气站15座、LNG加气站401座、L-CNG加气站8座、CNG/LNG合建站76座。未来几年,四川省汽车加气市场需求将迎来爆发式增长,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间接切入汽车加气市场,终端应用领域得到有效拓宽。

  七、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标的公司第一大股东,但未形成绝对控股,对标的公司股东会的影响力相对有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截至本披露日,本次交易正在积极推进中,尚未办理资产交割,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未来,标的公司经营效益受宏观经济环境、相关产业政策、气源价格及保障、市场环境、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八、备查文件

  (一)《河北蓝金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交易合同》;

  (二)河北燕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燕会审字(2021)第101号”《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损益专项审计报告》;

  (三)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01-1057号”《河北蓝金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涉及的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9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公司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5日

  至2022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报告事项: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事项无需表决。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各议案具体内容将在后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10.0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0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建国、蔡丽红、杨影霞、蔡建斌、蔡丽萍、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盈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三)登记时间:2022年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地址及联系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博、刘苹苹

  电话:020-3810 3095

  传真:020-3810 3095

  邮件:jxjf@jovo.com.cn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5090                     公司简称:九丰能源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2,969,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立足于清洁能源产业,经营产品主要包括LNG、LPG等,并积极布局氢能产业。

  (一)LNG行业

  1、我国天然气消费量需求持续提升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和碳排放的日益重视,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鼓励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相关政策,对新上项目要求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在重点用能领域(如居民用能、工商业用能等)实施“煤改气”,用天然气替代煤、重油、柴油等高污染燃料。

  受上述因素影响,国内天然气需求呈现增长态势,2011年-2020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复合增长率达10.6%。2021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3,726亿立方米,同比增幅为12.7%(注:发改委2021年根据新增市场主体情况,调整了年度统计口径)。

  图1:2011年-2021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海关总署数据、LNG行业信息

  分区域来看,我国天然气消费呈现不均衡的局面,跟经济发展程度、天然气资源规模有较大关系。2021年度,我国天然气消费量较多的前十大省份如下:

  图2:2021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前十大省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海关总署数据、LNG行业信息

  2、国内天然气产量严重不足,对外依存度较高

  受制于我国“富煤、缺油、少气”的能源国情,国产气规模长期不能满足消费需求增长,需求缺口持续扩大。2011年-2020年,国内天然气产量的复合增长率为7.0%,2021年,我国天然气产量为2,052亿立方米,增幅为8.2%,年度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达45%,较上年同期增加3.1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

  图3:2010年-2021年中国天然气产量、进口、消费及对外依存度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BP、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

  3、我国天然气进口以LNG进口为主,且增速较快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国产天然气、管道进口(PNG)、LNG进口等多元化供应格局。随着我国天然气供需缺口日益扩大,天然气进口规模持续提升。管道进口方式虽然输送成本较低,运力更高,但管道铺设投资巨大,受限于单一的气源地,地缘风险较大。LNG进口方式则通过专用LNG船进行远洋长距离运输,且来源多元化,到国内沿海LNG接收站上岸后利用槽车或管道输送到用户端,灵活性较强。

  2010年以来,我国天然气进口规模持续提升。2017年开始,LNG的进口量超过了管道天然气的进口量,进口LNG在我国天然气供应中占比越来越高。2021年度,我国天然气进口量合计达1,675亿立方米,其中管道进口586亿立方米,LNG进口1,089亿立方米,占比分别为35%及65%。

  图4:2010年-2021年我国天然气供应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海关总署数据、LNG行业信息

  LNG进口依靠在我国沿海建设的LNG接收站进行上岸中转。截至2021年底,我国建成投运的LNG接收站为24座(含中国台湾2座),为我国天然气保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设施保障。

  (二)LPG行业

  1、我国液化石油气消费量持续稳步增长

  2010年以来,我国液化石油气(LPG)保持稳步增长趋势,2011-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3%。2021年,我国LPG表观消费量6,988.11万吨,同比增长10.59%。

  图5:2011年-2021年液化石油气表观消费量

  

  2、化工原料用气需求增长是带动LPG消费增长的主导因素

  我国LPG的用途包括化工原料、民用燃料、商用燃料、工业燃料和车用燃料。目前,化工原料用气已成为占比最高的LPG消费用途,亦为我国LPG市场的主要增量。受近年来我国化工原料向轻质化方向发展的影响,LPG作为比石油脑、煤等经济性及环保性更优的原料被大量运用;随着LPG深加工装置产能的不断扩大,用于化工原料的LPG需求量得以持续增长。随着我国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LPG民用气用量将保持基本稳定。

  3、我国LPG供需缺口扩大,进口依存度提高,LPG进口主要集中在华南和华东地区

  我国LPG供给来源主要为国产和进口,其中国产LPG主要来自于石油炼厂,主要成分包括丙烷、丁烷、丙烯、丁烯等;进口LPG通常以丙烷和丁烷成分为主,纯度高、杂质少,并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不同比例配比。

  近几年,随着国内LPG深加工装置产能的不断扩张,诸多石油炼厂将产出的液化气用于LPG深加工领域,导致国内燃料用气供应下降,需要进口LPG进行补充;此外,PDH等LPG深加工装置的扩展也需要依赖大量的进口LPG作为原料气,故国内LPG市场对进口气依赖度逐渐提升。

  根据金联创数据,2021年我国LPG进口总量2,449.40万吨,同比增长24.63%,对外依存度持续提升。

  图6:2015年-2021年我国液化石油气进出口数量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根据国家海关总署数据,我国液化石油气进口主要集中在华南地区和华东地区,主要系该等地区LPG需求较为旺盛。

  (三)氢能源行业

  1、氢能源发展前景广阔、发展空间巨大

  氢能是一种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二次能源,被誉为人类未来的“终极能源”,发展氢能已成为多个国家在低碳发展道路上的共同选择,目前,美国、欧洲、日本等主要工业化国家均已将氢能纳入国家能源战略规划,制定了氢能技术目标,氢能产业的商业化步伐不断加快。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2021年5月发布《全球能源行业2050净零排放路线图》,到2030年氢能需求将翻倍,到2050年增长6倍,在脱碳的重工业(如炼油厂、化学品和钢铁)、长途运输(卡车、船舶、飞机等)以及长期能源方面发挥主要作用。

  根据国际氢能委员会发布的报告,自2021年2月以来,全球范围内已经宣布了131个大型氢能开发项目,全球项目总数达到359个。预计到2030年,全球氢能领域的投资将激增至5,000亿美元。国际氢能委员会预测,到2050年,全球氢能产业将创造3,000万个工作岗位,减少60亿吨二氧化碳排放,创造2.5万亿美元的市场规模,并在全球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该报告特别指出,中国未来有望领跑全球氢能产业发展。预计到2050年,氢能在中国能源领域的占比有望达到10%。

  从国内看,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制氢国,年制氢产量约 3,300万吨,其中,达到工业氢气质量标准的约1,200万吨。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全球第一,在清洁低碳的氢能供给上具有巨大潜力。根据中国氢能联盟的预测,到2030年,中国氢气需求量将达到3,500万吨,在终端能源体系中占比为5%;到2050年,需求量将达到6,000万吨(相当于2020年的292.68%),在终端能源体系中占比为10%,产业链产值达到12万亿元/年。其中,交通运输领域用氢2,458万吨,约占该领域用能的19%;工业领域用氢3,370万吨、建筑及其他领域用氢110万吨,相当于减少1.7亿吨标煤。

  2、氢能顶层设计落地,氢能将成为我国未来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背景下,发展低碳能源成为时代重任。氢能作为清洁的低碳能源,受到国家和地方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多项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陆续出台,我国氢能产业发展正步入快车道。

  2021年3月,全国人大发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在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

  2021年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开展氢能产业试点示范,探索多种技术发展路线和应用路径。

  2021年8月,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将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城市群启动实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示范期为4年,“氢能供应”纳入重要的积分核算。

  2021年11月,国家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

  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其中提到强化氢能等前沿科技攻关,适度超前部署一批氢能项目,着力攻克可再生能源制氢和氢能储运、应用及燃料电池等核心技术,力争氢能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推动氢能技术发展和示范应用。

  2022年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氢能在能源系统中的定位和中长期发展目标,提出了构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和示范应用,以及完善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的若干具体路径,对氢能产业走向成熟,推动交通、工业等用能终端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深远意义。《规划》提出到 2025 年,我国要初步建立较为完整的供应链和产业体系,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成为新增氢能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200万吨/年;再经过 5 年的发展,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产业布局合理有序,可再生能源制氢广泛应用,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到2035年,形成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

  3、广东省积极支持氢能产业发展

  2020年9月,广东省工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编制氢燃料电池汽车创新路线图,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加快对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部件的研发,提高汽车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出大力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攻关及产业化,支持引进和开发先进氢燃料电池汽车,推进广州、佛山、云浮、茂名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基地建设。

  2020年11月,广东省发改委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提出着力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多渠道增加氢源供应,加快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等。

  2021年4月,广东省发布《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突破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打造多渠道、多元化氢能供给体系。

  据公开信息,2021年底,由广东省发改委制定的《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征求意见稿显示,到示范期末,广东省实现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目标,实现年供氢超过10万吨,建成加氢站约200座,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30元/公斤以下,示范城市群产业链更加完善。

  2022年2月,广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征求《制氢加氢一体站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为国内该领域首个省级地方标准。

  三、公司业务概述

  公司定位为“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立足于天然气、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产业,为广大客户提供用气保障能力强、具有成本竞争力的LNG、LPG产品及服务。经过30多年的发展,公司业务布局已涵盖国际采购—远洋运输—码头仓储—加工生产—物流配送—终端服务等全产业链,实现了清洁能源“端到端”(从资源源头端到直接用户需求端)的全方位布局。

  目前,公司主营产品包括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甲醇、二甲醚(DME)等。其中LNG及LPG是公司大力发展的核心主业,甲醇、二甲醚等化工产品是公司稳步发展的业务,氢能是公司积极布局的新赛道业务。

  

  公司国内核心业务“端到端”全产业链布局图如下:

  四、公司业务经营模式

  (一)采购、运输模式

  公司LNG、LPG采购以境外采购为主,采购模式主要为长约采购与现货采购。公司与马石油和ENI已签订LNG长约采购合同,约定年度基础提货量、计量方式、价格计算公式、结算方式等,公司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制定年度交货计划并实施。长约采购的LNG气源为供应商所属的马来西亚及印度尼西亚本土井口气,能最大程度保证公司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同时公司与国际市场诸多知名能源供应商达成合作协议,凭借良好的国际信用,进行LNG及LPG现货采购,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需求缺口灵活制定采购策略,并做好资金安排、船运安排、商检指定、报关卸货等。

  此外,公司积极打造“海气+陆气”双气源资源池,在海气价格竞争力不足的情况下,加大境内“陆气资源”现货方式批量采购(如向中石化、中海油、川渝LNG工厂采购等),确保供应链的安全及价格竞争力。

  

  图7:公司LNG、LPG海外资源池分布图

  在LNG、LPG运输方面,公司积极布局专用船运市场,目前自主控制8艘运输船,其中5艘LNG运输船(3艘自有,2艘租赁),1艘LPG运输船(租赁),募投项目在建2艘运输船(1艘LNG船,1艘LPG船),能够完全满足公司LNG及LPG产品的周转与运输,可以有效避免船运市场供给出现波动,及船运价格上涨对公司供应链造成的不利影响。

  图8:公司自有LNG远洋运输船(船号:Global Energy)

  

  (二)接收、输配模式

  公司拥有自主的LNG、LPG接收码头,位于东莞市立沙岛,码头岸线301米,海域面积16.59公顷,最大可靠5万吨级船舶,共设有3个泊位。在仓储方面,公司建有16万立方米LNG储罐、14.4万立方米LPG储罐、12.5万立方米甲醇储罐等,可实现LNG年周转能力150万吨,LPG年周转能力150万吨,能有效保证公司业务流的规模化周转及顺畅、高效。

  

  图9:公司位于东莞市立沙岛的LNG、LPG接收码头及库区效果图

  公司LNG、LPG资源接收上岸并进入储罐后,通过“液进液出”及“液进气出”方式,将产品输送至目标客户端。在“液进液出”方面,截至2021年末,公司在运营的LNG槽车近百台,可保证液态产品的日常输送。在“液进气出”方面,公司投建的东莞市立沙岛LNG接收站气化项目,总气化规模为40万方/小时,并联通东莞市城市管网,可实现气态产品的高效输送。

  2022年,公司将通过国家管网公司的接收站码头实现LNG异地上岸,并利用国家管网公司的管输优势,实现液态及气态输送,助推公司走出华南市场。

  (三)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以境内直接终端用户销售为主,同时基于做大资源池为目的,在合适的条件下,积极开展国际业务。

  在国内业务方面,公司通过“资源(LNG、LPG)+资产(码头、仓储)+市场”模式,服务半径覆盖了粤港澳大湾区较密集的用能群体,包括直接终端用户及中间商客户等。在客户结构方面,2021年,LNG业务下游客户中工业(园区)用户、燃气电厂、大客户等直接终端用户销量占公司国内销量的比重超过70%;LPG业务用气结构中应用于终端居民用气的比例预计超过80%,化工原料用气占比预计未来将持续提升。在LNG业务策略方面,公司采用“长约气对应国内直接终端用户”、“现货气对应国际业务”的基本业务逻辑,确保长约定价与下游客户销售定价的相对一致性,提升价格弹性及顺价能力,当出现极端情况时,进行内外互补、合理修正。在LPG业务策略方面,公司参照不同客户的资信情况、采购需求、前瞻合作等因素,制定了一套灵活的销售定价模式,通常以CP、FEI或者附近石化炼厂挂牌价为基础进行计价。

  五、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

  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公司2021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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