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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2月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合伙人264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2家。服务范围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行业,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书阁女士,2002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薇女士,2013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志先生,200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报告10万元(含税),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2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市场价格等因素与大华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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