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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为销售框架合同。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或“苏州琞能”)拟向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采购商用车、乘用车换电站设备,采购金额为6.7855亿元人民币(含税)。上述合同总价为暂估总价,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具体以实际订单为准。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5年。在合作期限内,如卖方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且生产费用不增涨的条件下,合作期届满后,买方可优先考虑与卖方继续合作。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销售框架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 特别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因本合同为销售框架合同,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为暂估总价,具体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以双方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客户需求变化,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违约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3)疫情影响:新冠疫情的反复,人员聚集和流动受限,会造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较难顺利推进,不利于完成现场工作,进而可能影响项目进度。

  一、审议程序情况

  因项目建设需要,买方对换电站采购及其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等有长期需求,为建立稳定的供求关系,双方订立《换电站设备买卖框架合同》。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签订本合同事宜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苏州琞能拟向公司采购商用车、乘用车换电站设备,采购金额为6.7855亿元人民币(含税)。上述合同总价为暂估总价,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具体以实际订单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费智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04-12

  (6)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6幢三楼308室

  (7)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规划设计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

  (8)主要股东:苏州鑫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交易对象的控股股东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15)的全资子公司。协鑫能科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275.8亿元,净资产60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5.41亿元,净利润8.05亿元。

  (10)关联关系说明:苏州琞能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不存在交易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6.7855亿元人民币(含税)。

  (2)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预付款,买方发送订单后10日内支付10%;进度款,卖方提供集装箱、裄架机器人等采购合同或订单时,买方支付10%;验收款,产品初步验收合格后45天内,买方支付80%。具体付款方式由买方确认后按照实际采购订单执行。

  (3)履行地点:买方现场交货。

  (4)履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5年。在合作期限内,如卖方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且生产费用不增涨的条件下,合作期届满后,买方可优先考虑与卖方继续合作。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争议解决方式: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本合同买方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在进行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7)其他条款:在不发生整站验收标准内的质量问题或不出现产品交付延期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买方同意其(及其关联方)换电站优先向卖方或卖方控股公司采购。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现新能源汽车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换电站作为新能源汽车重要的补能方式,为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并且公司在换电站设备的智能化程度、设备运行稳定性、批量交付能力等指标和售后服务能力方面具有领先优势,双方在此基础上加强合作,有利于巩固公司的领先优势,同时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本销售框架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对某客户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因本合同为销售框架合同,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为暂估总价,具体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以双方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客户需求变化,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违约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3)疫情影响:新冠疫情的反复,人员聚集和流动受限,会造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较难顺利推进,不利于完成现场工作,进而可能影响项目进度。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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