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2-071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04月13日(星期三)14:30在甘肃省酒泉市解放路290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从2022年04月13日9:15起至2022年04月13日15:00止。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浩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381,459,2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372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380,997,0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319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462,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3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人,代表股份462,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3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462,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38%。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1,114,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3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1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4435%;反对3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55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甘肃正天合(酒泉)律师事务所王瑾律师、史文静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正天合(酒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1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