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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2-071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04月13日(星期三)14:30在甘肃省酒泉市解放路290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从2022年04月13日9:15起至2022年04月13日15:00止。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浩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381,459,2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372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380,997,0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319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462,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3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人,代表股份462,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3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462,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38%。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1,114,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3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1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4435%;反对3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55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甘肃正天合(酒泉)律师事务所王瑾律师、史文静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正天合(酒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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