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公司”)收到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湘民终1145号,现将上述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的诉讼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中色金泽贸易有限公司
2、案由:取回权纠纷
3、诉讼请求
(1)撤销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民初32号民事判决。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北京中色金泽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4、案件情况
详见公司于分别于2020年8月28日、2020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54)。
5、本案裁定情况
公司已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湘10民终1145号,判决如下:
(1)撤销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民初32号民事判决。
(2)驳回北京中色金泽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3,499.4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3,499.42元,合计166,998,84元,由北京中色金泽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诉讼案件已纳入公司司法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公司将按照原有债权申报和偿付计划执行,预计对2021年利润有一定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1)湘民终1145号;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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