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21,544,223股,限售期自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328,193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9,216,030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4月2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关于同意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4号),同意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81,939股,并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93,127,75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4,171,88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955,867股。2021年10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833,783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以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西部证券-宁波银行-西部证券信安世纪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股东数量为1名,对应限售数量为2,328,193股,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0%。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10名,对应股票数量19,216,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341%。
上述限售股股东数量合计为11名,对应股份数量为21,544,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341%,限售期均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12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2年4月2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以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1、西部证券-宁波银行-西部证券信安世纪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
专项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公司股东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金锦联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君安湘合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普通合伙)、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尚颀华金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罗海波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或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或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或本人减持公司的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3)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或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或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在减持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交付公司,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或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或本人应上交公司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公司股东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厚润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厚润德恒安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维思捷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维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捷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的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3)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在减持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交付公司,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安世纪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信安世纪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西部证券对信安世纪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1,544,223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328,193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9,216,03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4月2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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