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商银行将于2022年4月14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