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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1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作安排,高璐璐女士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财务相关的其他职务。高璐璐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高璐璐女士在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经营和财务内控方面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公告披露日,高璐璐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59%,辞任后将继续遵守相关股票锁定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万云涛先生(后附简历)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财务负责人简历

  万云涛,男,1985年12月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取得中级会计职称、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0年10月至2018年7月任正邦集团兽药事业部财务负责人,2018年8月至2020年4月任江西高新创投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项目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1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结合与银行合作现状,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如下综合授信额度(敞口类额度),该额度亦可用于在申请或使用银行授信时有总部授权需要的子公司: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保函、保理(含供应链类)、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授信品种,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签署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批准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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