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22-00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海南椰岛”)股票在2022年4月12日、4月13日、4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彪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君盛”)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冯彪先生、东方君盛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冯彪、东方君盛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2022年4月12日、4月13日、4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并问询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彪先生及控股股东东方君盛,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海南椰岛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0万元到-6,500万元(详见2022-002号公告)。
(二)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自查
经冯彪先生及东方君盛确认,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情况,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冯彪先生、东方君盛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东方君盛持有公司股票被冻结
截止本公告日,东方君盛持有公司股票88,932,481股,已经分别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详见2021-012号公告、2018-049号公告、2018-068号公告、2019-081号公告、2020-043号公告、2021-003号公告、2021-058号公告、2021-063号公告、2021-069号公告)。
公司已在指定媒体披露上述股份被冻结或轮候冻结事项。截止本公告日,东方君盛持有88,932,481股海南椰岛(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4%)股票,已于2017年9月至11月全部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质押已到期尚未赎回或续质。上述股份被冻结或轮候冻结情形尚未导致东方君盛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更。
2、二级市场风险
截止2022年4月1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5.59元/股,动态市盈率为-410.54,当天换手率为12.9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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