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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36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4月2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1号),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42,667,000股,并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70,667,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8,000,0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667,0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6名,分别为张晖、上海金浦创新消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浦投资”)、宁波华桐恒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桐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帆投资”)、宁波君润睿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润睿丰”)、宁波才富君润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才富君润”)。上述6名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15,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4月2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对其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的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张晖、金浦投资、华桐投资、德帆投资、君润睿丰和才富君润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业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及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对德业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36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4月2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及期限: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89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签署了《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2年4月14日兑付收益,理财产品本金以及理财产品收益全额存入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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