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有资金,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0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2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04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月利率以银行通知为准。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1、董事会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的情况,可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对各银行间的授信额度进行确定和调整,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融资事宜,并提请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相关事宜并签署与业务往来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信可分多次申请;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本议案生效后,公司原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增加的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再执行,已执行额度不受影响,总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3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展光电”或“公司”)于2022年0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立信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立信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 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刘海山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周兰更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丁彭凯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 审计费用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立信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相关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相关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立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0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5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1,978,002.19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1,978,002.19元。本次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6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8,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送红股1.5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定制化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服务。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整体解决方案是指公司以各商用领域终端客户的需求为中心,以产品方案设计、软硬件及固件开发、模具设计、产品生产与检测和产品售后服务为核心,提供高质量、定制化的智能交互显示器、智能交互一体机解决方案。
从产品形态分,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智能交互一体机、智能交显示器和显示模组:
1、智能交互一体机
智能交互一体机主要由液晶模组、触控模组、CPU、主机板、内存条、显卡、硬盘、电子机构件、电源模块等零部件组成,由用户根据其使用需求安装相应的系统和软件即可实现功能。按照形态和功能的不同,公司一体机产品可分为智能交互一体机、嵌入式电脑、POS终端、自助服务机台等。
2、智能交互显示器和显示模组
智能交互显示器主要由液晶模组、触控模组、芯片、PCBA、塑胶件和金属件等零部件构成。显示器接入主机后,由用户轻触屏幕界面即可完成人机交互,极大提高了操作的便利性;融合人体工学和产品美学的设计则较大优化了用户体验。按照形态和功能的不同,公司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可分为桌面式智能交互显示器、嵌入式智能交互显示器、大型数字广告看板、智能交互显示模组等。
公司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零售、金融、工控、医疗、博弈、智能健身、快递物流、交通运输、公共事业等终端应用领域,其中,零售为当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其次为金融、工控领域。随着公司收购台湾龙星科技项目和投资鸿通科技项目的实施,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将进一步拓展至远端会议和车载智能座舱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应用领域示意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7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0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大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第一届董事会)》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第二届董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231.9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8,757.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088.77万元。截止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187,544.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0,919.1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8,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共计派发57,600,000元;每10股送红股1.5股,共计送红股19,200,00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
1、董事长孙大明2021年度薪酬为人民币329.14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孙大明回避表决。
2、董事、总经理李明芳2021年度薪酬为人民币263.95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李明芳回避表决。
3、董事Chiang Michael Chao-Juei 2021年度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Chiang Michael Chao-Juei回避表决。
4、董事Foster Chiang 2021年度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Foster Chiang回避表决。
5、董事黄火表2021年度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黄火表回避表决。
6、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莉莉2021年度津贴为5.73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郭莉莉回避表决。
7、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家莹2021年度津贴为5.73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吴家莹回避表决。
8、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晓峰2021年度津贴为5.73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朱晓峰回避表决。
9、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世明、朱荣辉、蔡虹2021年度津贴各为3.3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室、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编制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认为:
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870.1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17,461.14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52,661.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1,125.24万元,专户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1,536.2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发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未来年度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汇),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4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2022年0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05月27日(星期五)15:0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05月2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05月27日(星期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05月20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于2022年05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上述5、6、8、9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05月2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2年05月25日17:00前送达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邮政编码:361022)
联 系 人:李滢雪、张玉华
电子邮件:IR@tes-tec.com
联系电话:0592-6681616
传 真:0592-6681056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04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3019;
(二)投票简称:宸展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0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5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05月27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05月27日(星期五)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1、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05月25日17:00时之前送达、传真(0592-6681056)、信函或电子邮件(IR@tes-tec.com)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0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新台币、欧元、日元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境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投资品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衍生品交易品种。
4、决议有效期
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5、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6、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进行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该业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定的制度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率损失。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防范和规避外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公司已制定了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对实际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的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采取了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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