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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2-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大洋生物”)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1年11月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2年1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建德支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以闲置募集资金2,500.00万元购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2,5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21.58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与中国银行建德支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购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公司与上述银行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做好投资理财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控制公司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对理财产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23,300.00万元(含本次),未超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公司与上述银行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备查文件

  (一)银行电子回单;

  (二)现金管理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

  收到节能审查意见暨通过能评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于近日取得了由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下发的《邵武市工信和商务局关于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邵武工信商务〔2022〕38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南政节能办〔2018〕2号)等有关规定,邵武市工信和商务局就福建舜跃提交的《关于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作出了批复,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项目编码2019-350781-26-03-013704)节能评估报告。

  二、该项目能源消耗种类主要为电力、蒸汽。项目投产运行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3367.4tce(当量值),4105.96tce(等价值),其中:电力425.88万kwh、蒸汽30000t/a。

  三、福建舜跃应严格落实该项目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严格按国家及我省、市有关节能标准,规范进行具体设计、施工,积极采用新的节能工艺、设施和设备,选用国家推荐目录中的节能型产品,同时进一步优化、细化节能措施,尽可能降低能源消耗。加强节能管理,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四、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如发生重大变动,或年综合能耗量超过本审查意见确定值10%及以上,福建舜跃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向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福建舜跃应自行对本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结果报告。凡未形成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福建舜跃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由于当前疫情形势复杂,给项目进展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经营团队将全力、积极推动项目,朝预期目标努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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