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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先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本公司享受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即计税软件销售收入的13%,按照规定可申请退税。公司收到的软件收入退税款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金额可确定,且能够持续取得,体现公司正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因此属于经常性损益。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先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先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先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先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先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先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0元,共计募集资金391,3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260,5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保荐费为30,434,433.96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1,826,066.04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59,039,5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755918782110901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151,132.0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0,714,433.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5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7,428,203.78元,2021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41,671.5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6,134,831.04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925,942.65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91,505,545.5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余额包含以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6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芬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以及2019年10月22日与招商银行股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大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定期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研究开发与生产能力提升储备资金、体外诊断及康复治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普门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门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普门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1008号15栋4楼会议室一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4、15、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9-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15、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先成、胡明龙、曾映、徐岩、深圳瀚钰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瑞源成健康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瑞普医疗技术研究所(有限合伙)、国信证券鼎信3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5月5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5月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1008号15栋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

  5.1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5.2 股东或其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5.3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

  联系人:王红

  联系电话:0755-29060052

  电子邮箱:bod@lifotronic.com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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