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的议案》,拟对公司全称、证券简称、英文全称进行变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的说明

  

  以上公司中文全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公司名称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全称与证券简称变更有关的事项,同时办理《公司章程》、证照等各类文件中涉及公司名称的变更工作以及对外投资企业投资方名称变更登记、知识产权权利人变更登记等在内的全部相关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手续。

  二、拟变更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1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体育运动业务,以体育场馆经营、体育赛事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体育装备制造为主要经营范围。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现状及发展需要,通过体育赛事的举办,大力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把体育场馆运营、赛事IP推广、体育俱乐部以及体育装备制造等资源聚集起来,实现公司业务在体育方面的稳步升级。近年,公司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用户满意度稳步提升,业务规模逐年扩大,保持了公司在体育业务方面良好的发展态势。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280,885,992.17 元,其中体育收入为254,392,424.84元,占比90%以上。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认为,原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不能有效的反映公司主业特征,容易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实际情况,更加明确公司行业分类及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客观认知,公司拟将公司全称变更为“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力盛体育”,本次变更公司全称与证券简称不会改变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亦符合公司业务实质,与公司发展战略匹配。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能更好地体现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方向及未来发展战略,变更理由充分合理,与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858”。

  2、公司拟变更全称、证券简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等事项。公司拟变更的中文全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3、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尚需获得行政审批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核准。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情况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公司定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4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夏青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控股股东夏青持有公司股份2,6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8%,夏青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增加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原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项相应增加。除此之外,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原提案等其他事项不发生变更。

  现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补充更新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鉴于上海市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为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本次股东大会存在无法在公司会议室设置现场会议的风险。

  如无法设置现场会议,为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向登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视频会议接入方式。参加视频会议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股东大会要求一致。

  2、公司建议股东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

  7.出(列)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2022-010、2022-011、2022-021)。

  议案11表决通过是议案12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8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夏青、上海赛赛投资有限公司、林朝阳须回避表决,同时,该类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非表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层办公室。

  4.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邮件须在2022年4月27日下午17:00之前发至公司指定邮箱。

  7.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注意事项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保障股东及代理人和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就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 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现场位于上海的公司会议室,为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建议各位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现场参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

  现场参会人员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除带齐相关参会证明外,请配合以下事项,敬请公司股东支持和理解。

  (1) 提供48小时有效期内核酸监测阴性报告;

  (2) 上海“随申码”、“行程卡”为绿码;

  (3) 近14天内没有前往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没有确诊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入境隔离满28日、未处于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

  (4) 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进出会场,接受体温监测、出示有效的动态健康码和行程卡、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全程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若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盘羽洁/顾晓江

  3、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层

  4、联系电话:021-624187555;电子邮箱:IR@lsracing.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 “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22年4月25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4月2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8    投票简称:“力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青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鉴于事态紧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董事会的提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全称、证券简称、英文全称进行变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的变更或备案登记等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于同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拟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的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5日公布并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相关要求,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的变更或备案登记等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