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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编号:临2022-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243号),具体内容如下: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晚,你公司披露关于董事会罢免高管以及相关股东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等事项的问询函回复公告。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如下要求。

  一、你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公司治理稳定规范,内部控制实施有效,确保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任免或罢免事项的有关程序、决议结果合规、有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三盛宏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建铭,但控制权可能存在变更。你公司应当从股东比例、董事会成员构成及推荐和提名主体、股东之间一致行动协议或约定、过往决策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审慎论证并判断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确保公司治理依法合规和董事会有效运作,并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及董事会将勤勉尽责,按时落实上述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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