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2年1月5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2022年1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2-009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简介
本集团以证券业务为主,同时开展投资、金融科技业务。
1、证券业务
本集团证券业务运营实体为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及其下属企业国盛期货、国盛资管、国盛弘远。本集团证券业务类型涉及经纪与财富管理、投资银行、投资与交易、资产管理、资本中介等,其中:
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证券经纪和期货经纪服务,推广和销售证券及金融产品,提供专业化研究和咨询等服务,赚取手续费、佣金及相关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为机构客户提供包括股票承销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新三板推荐等金融服务,赚取承销费、保荐费、财务顾问费及相关收入。
投资与交易业务,从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直接投资类、衍生类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做市业务,赚取投资收益。
资产管理业务,根据客户需求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及基于资产管理业务牌照的延伸为资产管理产品(非公开发行)提供投资顾问业务等,赚取管理费、业绩报酬及相关收入。
资本中介业务,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行权融资等资本中介服务,赚取利息及相关收入。
报告期,本集团证券业务的业务类型和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投资业务
本集团投资业务指的是集团内除证券业务板块外各主体对集团外企业的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业务。投资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医疗健康、消费升级等,投资区域涵盖境内、境外。开展投资业务的目的,一是取得股权投资收益或者投资管理收益,二是从被投资单位以及合作投资单位之间寻求协同效应,扩展本集团资本、服务以及创新能力的延伸与覆盖范围,为以外延方式将本集团建设成为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创造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投资是境内股权投资平台,全资子公司香港投资、国盛环球是境外投资平台。公司全资子公司弘大嘉豪为公司境内投资管理业务运营实体,负责管理其发行的基金产品。
3、金融科技业务
本集团金融科技业务紧密围绕集团各主体特别是证券业务板块的业务需求,支持集团金融科技格局的 规划、搭建与发展,提升集团信息化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张家港财智、前海远大、凤凰财鑫、凤凰财智四家合伙企业控制公司。根据张家港财智、前海远大、凤凰财鑫、凤凰财智的《合伙协议》,相关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有权就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投资决策、变更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接纳新合伙人或同意现有合伙人追加出资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事务。故此,张家港财智、前海远大、凤凰财鑫、凤凰财智的普通合伙人能够有效控制相关合伙企业。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6月23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16国盛控”和“17国盛金”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
2021年11月1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主体及发行的“16国盛控”和“17国盛金”的信用等级下调至A,展望为负面。
2021年12月23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终止对“16国盛控”进行信用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4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前海远大及凤凰财鑫的通知,其有限合伙人发生变更,并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前海远大、凤凰财鑫的有限合伙人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工作。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变更的公告》。
2、2021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2021]18号公告,因工作需要,决定将公司下属子公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的接管期限延长至2022年7月16日。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被延长接管期限的公告》。
3、2021年末,公司面临集中偿付到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压力。受子公司接管事项影响,公司主体和债项评级被下调至A,信用展望调整为负面,公司债券列入风险类债券,融资能力显著减弱。公司与债券持有人及各相关方共同寻求公司在特殊时期下可以实现的债券偿付方案,尽最大努力维护各方权益,稳定公司发展。在各方的支持与理解下,“16国盛控”债券到期日展期至2022年9月30日、“17国盛金”债券的回售支付日调整至2022年9月30日,2021年度公司债券违约兑付风险得以暂时化解。
2022年,公司仍面临集中偿付上述公司债券本息的压力。公司将正视问题,积极应对,由偿付工作小组专项负责债券兑付工作,具体措施包括:(1)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2)夯实主业,提升盈利能力;(3)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适时发行新债、子公司分红、金融机构借款、存量投资项目变现等;(4)持续与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及相关部门沟通,商议切实可行的偿债方案。结束对核心子公司国盛证券的接管状态使公司实现运营正常化,是恢复公司融资能力进而妥善化解公司债券偿付风险的前提及关键。公司将继续全面配合接管工作,争取早日解除接管,待融资能力恢复后通过新债发行、股权融资、引进战略投资人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从根本上解决公司债务问题。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杜力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2-012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各经营单位对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债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和各类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对部分存在减值可能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1年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含转回)-4,124.06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3%、0.36%。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应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的规定。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主要为金融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和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损失准备。其中,对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资金业务,根据风险敞口、履约保证比例、期末质押品市值、综合考虑质押品的压力测试结果以及前瞻性调整等因素,逐笔判断各项资产的减值风险及损失;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逐笔分析业务性质并区分适用公司会计政策,分为: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2)单项金额非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3)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被投资单位本期经营状况和经营业绩较上期有所下滑,公司综合分析认为该项长期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含转回)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有合理性。本期计提(含转回)减值准备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4,124.06万元,增加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1,285.95万元。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2-008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度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书面通知及补充通知于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上午10: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力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净盈利108,115,660.27元,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9,778,201.19元,减去当年分配上年股利0元,2021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1,662,540.92元,资本公积金8,861,452,546.01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母公司)计划于2022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投资、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选择使用。同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与银行授信申请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董事会会议决议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议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涉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年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2-014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的内控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与经营实际匹配。2021年度内部控制在公司经营的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进行,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3、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净盈利108,115,660.27元,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9,778,201.19元,减去当年分配上年股利0元,2021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1,662,540.92元,资本公积金8,861,452,546.01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5、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议案涉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审机构出具的专项说明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2-010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计划,具体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平衡资金调度中的收益与成本。
2、投资品种
(1)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
(2)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优先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
(3)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型收益权凭证;
(4)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是国内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货币基金、债券型基金;
(5)债券逆回购;
(6)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包含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公司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各类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的标准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3、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各经营单位在授权的投资期限和额度内滚动使用。其中:1、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证券业务外)5亿元;2、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亿元;3、国盛弘远(上海)投资有限公司0.9亿元。
资金来源为各单位自有资金。
4、投资期限
自2022年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相关董事会决议生效日起至2023年度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相关决议生效前一日。
二、预计的风险因素和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因素:(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政策变化、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确定因素较多;(2)流动性风险: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标的存在无法提前赎回或及时变现从而造成流动性不足;(3)操作风险:可能存在因技术系统或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1)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合理预留企业正常运营资金,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投资理财;(2)中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理财产品发行人及管理人情况、理财资金最终投向、流动性匹配等因素谨慎选择理财工具;(3)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安排专人实时监控理财工具及市场环境,发现任何不利影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理财业务进行单独财务记账,实时监控账户信息;严格控制资金投入高风险理财产品规模。
三、预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安排,目的是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降低资金调度成本,提升闲置资金收益。公司管理团队在取得相关授权的情况下开展投资理财,预计能一定程度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投资理财事项拟定风险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本次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投资。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2-011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进行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项的鉴证、咨询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朱娟,200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杨一,2011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0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蔡月波,200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2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与2021年保持一致。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如审计、鉴证等服务范围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服务范围和内容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上,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保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