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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8日,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99号)。公司就关注函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公告如下:

  我部关注到,有媒体近日报道称,你公司第一大股东、原董事长滕用雄近年来存在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权利范围以外的不规范的行为,具体包括:干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非正常影响公司人事任免及限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公司任职人员的正常履职,不履行审批程序意图强制使用公司公章,无偿要求公司人员为其提供服务等。滕用雄为你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你公司股份8,9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7%,曾于2011年8月至2017年8月任你公司董事长,目前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滕用雄与你公司现任董事长滕用庄、现任总经理滕用严、现任董事滕用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你公司股份21,5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1%。

  我部对上述情况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查说明以下事项:

  1. 说明滕用雄是否存在上述媒体报道所称情形,如是,请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如否,说明相关媒体报道是否属实,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报道所列事项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关于滕用雄是否存在媒体报道所称情形的说明

  ①关于滕用雄的任职情况

  经核查,滕用雄为公司创始人,自公司成立至2017年8月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其中2014年3月前一直兼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8月滕用雄辞去公司所有职务,至今滕用雄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②干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经核查,滕用雄不存在干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

  ③非正常影响公司人事任免及限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公司任职人员的正常履职的情况

  经核查,滕用雄不存在非正常影响公司人事任免及限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公司任职人员的正常履职的情况。

  ④无偿要求公司人员为其提供服务的情况

  经核查,滕用雄不存在无偿要求公司人员为其提供服务的情况。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对相关报道所列事项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全体董监高对上述回复内容均无异议。

  2. 说明你公司公章的保管和使用的内部制度,滕用雄是否存在私自使用公章的情形,如是,请详细说明相关情况,以及公章私用对你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及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有)。

  公司回复:

  (1)经核查,滕用雄不存在私自使用公章的情形。

  (2)公司公章保管和使用的内部制度

  公司制定了《印章管理规定》和《智能印章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启动了智能印章系统升级方案,于2021年5月31日完成智能印章系统的调试正式启用,该系统采用技术手段确保拟盖章文件必须履行完整的审批程序并拍照留档。在2021年5月31日之前公司公章使用严格按照《印章管理规定》执行,2021年5月31日起公章使用严格按照《智能印章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对公章使用的规定为:用于合同签订的,使用公章时需履行OA申请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用于材料证明或者其他文件的(除了法定颁发的证照,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等除外),使用公章时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请提报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方可使用;使用公章时需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办人需签字确认。

  公司《智能印章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对公章使用的规定为:严禁在任何空白的页面进行盖章;所有印章使用均需在OA系统上进行申请,审批结束后方可用章;禁止在未审核的文件上盖章;智能印章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保证拍照清晰,严禁人为遮挡或故意躲避拍照;在使用智能印章设备盖章时,用印文件必须放置在设备专用的摄像头下方,在指定区域内进行盖章,智能印章设备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拍照留档;使用人应妥善保管盖章码,不得转交他人或转借他人使用,用印结束后及时关闭用章申请流程。

  如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公章私用的情况,公司公章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能够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3. 结合对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或你公司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等情形。

  公司回复:经公司核实,公司不存在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或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等情形。

  4. 结合对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你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如是,请及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基于对问题1的核实以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5. 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回复: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及管理层具有高度一致的目标,为市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持续不断的提高企业经营质量及竞争实力,并回报广大投资者。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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