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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ST 云城         公告编号:临2022-02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银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津银润”)拟通过在云南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苍南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苍南银泰”)70%的股权、杭州海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杭州海威”)70%的股权、平阳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平阳银泰”)70%的股权、杭州云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下称“杭州云泰”)70%的股权、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悦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宁波泰悦”)19%的股权、宁波银泰置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70%的股权、名尚银泰城(淄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淄博银泰”)70%的股权、哈尔滨银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的股权、台州银泰置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北京房开创意港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房开”)90%的股权以及天津银润持有宁波泰悦51%的股权(前述拟转让股权下称“标的资产”,前述资产出售下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述被转让股权公司下称“标的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旅集团”)董事会决议,康旅集团指定全资子公司云南城投康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康源公司”)按照不高于经有权限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标的股权评估结果参与竞买公司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

  二、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20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2020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20】0525号)(下称“《审核意见函》”)。次日,公司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公告》。公司对《审核意见函》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并会同中介机构就《审核意见函》所提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2020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5日和2020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27日和2020年12月15日分别进行了披露。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2日和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拟对外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3日和2021年4月20日分别进行了披露。

  公司在云南产权交易所就拟转让的标的资产进行正式挂牌,经云南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确定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为杭州海威70%股权的最高报价方,报价为122,865,730.00元;确定康旅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康源公司为苍南银泰70%股权等其他10家标的资产的最高报价方,报价均为挂牌底价。

  目前,平阳银泰、杭州海威、苍南银泰、杭州云泰、宁波泰悦共五家公司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后续实施工作。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ST 云城      公告编号:临2022-027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5的规定,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应当在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告为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仍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 9.3.11条所列任一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原因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审计报告》(XYZH/2021KMAA20113号)和《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XYZH/2021KMAA20116号),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377,743,556.0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 9.3.11的规定,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仍出现第 9.3.11条所列任一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现就相关风险第二次提示如下:

  1、经公司初步测算,并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的专项说明》,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35亿元到9.05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1月修订)第 9.3.11条第一款规定的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情形。(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临2022-004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临2022-005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目前,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网站和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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