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南7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黎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黎军先生、覃耀杯先生、胡盛品先生参加现场会议,董事孙洪先生、独立董事魏志华先生、孙韬先生及赵磊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董事何华女士、范黎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其中监事杨作生先生、农清华女士、赵健勤女士参加现场会议,监事罗小勇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监事刘简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文化宫店经营场地整体转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西智尔律师事务所
律师:黎中利、邓泽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