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于2021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42021002号)。因齐翔集团涉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齐翔集团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19日、2022年2月21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2022-003、2022-010)。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2 号和【2022】3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翔集团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果收到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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