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60                        公司简称:德马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相关风险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公司拟以总股85,676,5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3,132,681.73元,占公司2021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1%。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智能物流系统解决方案与关键设备提供商,致力于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是国内物流输送分拣装备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研发、制造的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装备,广泛应用于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服装、医药、烟草、新零售、智能制造等多个国民经济重点领域,面向国民经济需求。通过自动化输送分拣装备的应用,可切实有效提高物流系统智能化水平,降低社会物流运行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输送分拣技术、驱动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了核心部件设计、关键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的一体化产业链竞争优势,可为物流装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和终端客户提供从核心部件、关键设备到系统集成的完整解决方案,是覆盖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装备全产业链的科技创新企业。

  公司凭借持续创新的产品技术研发优势、装备制造优势、先进稳定的生产工艺和良好的项目现场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为国内外众多知名及行业标杆客户提供了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解决方案、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核心用户包括京东、华为、爱仕达、大华、顺丰、唯品会、菜鸟、盒马鲜生、安踏、百丽、新秀丽、九州通、广州医药,以及亚马逊、e-bay、JNE、LAZADA、Shopee、Coupang、Ozon等行业标杆企业,还包括今天国际、达特集成、中集空港、瑞仕格、范德兰德、大福公司等国内外知名物流系统集成商和物流装备制造商。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

  随着公司全球化战略的快速推进,公司的海外业务持续增长,同时得益于前期公司海外生产基地的布局,让公司具备了为海外本地客户提供产品的快速交付能力,提供从销售、方案规划到项目交付的全系列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德马欧洲工厂和澳洲工厂的业务都得到了很大发展,南美、俄罗斯、东南亚、印度、欧洲等市场取得了快速增长;印度班加罗尔、越南胡志明、巴西圣保罗、日本东京、澳大利亚悉尼等营销和服务中心的建立及本地化员工的入职,让公司具备了更完善的海外市场销售和服务网络,更强大的海外项目服务能力,抵消疫情带来的海外市场的风险。作为国内物流装备行业领先企业,公司正致力于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智能物流装备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向3C电子、新能源、服装纺织、精细化工、食品生产、机动车回收拆解等智能制造行业快速延伸,向客户提供基于新一代工业信息化技术的智能工厂解决方案,多个数字化智能工厂项目顺利交付并获得了客户的好评。同时公司先后与大华科技、腾讯云等科技企业牵手合作,共同推进智慧物联解决方案在智能制造、智能物流领域的落地。

  公司所提供的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是电商快递行业大型仓配中心稳定高效准确处理订单包裹的核心自动化系统和设备,也是现代物流系统的关键装备。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自动化输送分拣系统;自动化输送分拣关键设备;物流输送分拣核心部件;系统控制软件等产品。

  公司高度重视高端物流装备技术的发展,长期致力于智能物流前沿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在核心部件、关键设备、系统集成等方面取得了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较强的技术竞争优势。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湖州市院士工作站和“浙江领军型创新团队”。公司与德国弗劳恩霍夫物流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将科研创新与产业化应用相结合。公司开发的多种物流输送分拣装备,获得了政府和行业荣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74人,占员工人数16.38%,涵盖机器视觉、软件、光学、导航、大数据算法、机械、电子、控制及自动化等多个专业领域;公司取得了259项专利及34项软件著作权,其中发明专利24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1项,另有116项已申请未授权的发明专利。

  报告期内,公司再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在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浙江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企业等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的基础上,公司的技术中心成功入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二) 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与全球著名的SAP公司深度合作,启动了公司数字化转型的项目,助力公司实现智能化数字化的管理变革,在深度赋能的基础上对客户和市场拓展,以及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和项目管理进行精细化和数字化管理。优化工作流程、降本增效,缩短交付周期、提升客户服务管理。

  1、销售模式

  (1)输送分拣系统,

  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面向国内和海外市场销售,根据客户对系统的定制化需求进行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

  系统项目的获取方式主要通过招投标获取方式,获得项目信息后,公司组建包含销售、规划设计、软件、机械以及电控等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项目小组,从技术、商务、财务等角度研讨方案,形成投标书或报价单。对于协商获取方式,客户向公司发送产品需求,通过比较技术方案、询价、比价的方式确定设备供应商。

  方案规划和设计是系统、关键设备业务销售模式中的核心重点,也是公司获取项目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方案规划分为项目的整体方案规划设计阶段、系统的仿真设计阶段、方案的细化设计等阶段。包含了相关设备的机械设计、整体系统的电控设计和系统的控制软件设计,形成完整的,机电软一体的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设计方案。

  公司目前已经实现了从项目售前阶段到项目实施阶段以及售后阶段的全过程数字化。项目信息设计、生产、安装和调试阶段被不断丰富,实时保存在一个相同数据平台中。项目可以基于这些数据作为基础,在PLM、ERP、BPM、控制系统及供应链管理中实现了无缝的信息互联,从而实现了一个可以持续改进,并不断迭代的自动控制数据库。

  由于输送分拣系统占地庞大、系统复杂,所涉及的单机设备种类、数量繁多,因此公司生产的用于项目的关键设备采用多批次发货,通常发货时间会长达几个月。现场安装由公司的安装服务供应商在公司技术人员及现场项目经理的安排指导下进行安装,财务账面对现场发生的各项费用按项目号进行登记。

  整体完成安装竣工后,一般视项目整体情况及客户需求进行带电调试,安装竣工至带电调试之间的时间间隔一般较久,项目现场带电调试需要系统进行带货运行,在运行正常及达到合同约定的分拣量等指标要求后,客户出具安装调试完工证明,即初验单据,证明项目达到商业使用状态。

  在调试完毕并初验之后,项目投入商业使用,在运行一段时间后,项目终验。终验完毕后项目进入质保期,质保期视项目及客户合同约定一般在1-3年之间。

  (2)输送分拣关键设备

  公司的输送分拣关键设备主要是面向国内外的系统集成商销售,一般通过协商定价方式获取项目订单。公司技术部门与客户沟通设备参数,公司销售部门与客户沟通合同条款及金额,最终确定设备参数及合同具体金额,签署正式项目合同。

  公司根据技术部门出具的生产图纸进行生产,采购部门进行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财务进行采购及生产的账务处理,生产完毕发至客户指定项目现场。

  (3)输送分拣核心部件

  对于核心部件的业务,公司采用直销模式,获取方式主要为协商获取。客户提出技术需求后,公司出具满足客户需求的技术方案,经客户询价、比价后,确定合作意向,签订订单或合同。

  2、研发和创新模式

  公司设计和开发来源于市场预测、合同评审或技术调研。对于市场预测,营销中心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发展趋势,对市场现有产品及所需产品通过对市场调查结果的分析,提出《市场预测报告》;对于合同评审,主要为有技术开发需求的合同或订单(包括技术协议);对于技术调研,主要为根据内外反馈的信息提出产品开发、技术开发建议。对研发需求进行初步审核后,研究部门将指派技术人员协同提案人编写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如通过则予以立项。

  项目立项后,将成立研发项目组,项目经理按要求编写项目总体方案和进度表。项目总体方案通过审核后,项目经理进行任务分配和计划安排。对于部分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设计,需先行通过实验验证、优化。详细设计包括电控设计、机械设计、软件开放、文档资料编写等环节,详细设计完成后需提交评审和审核,如通过,则进行产品试制。

  产品试制阶段,项目组提出测试要求,测试人员协同试制负责人编写测试方案,相关测试方案通过评审后,将进行零件加工、装配、调试、测试等。如试制过程中出现问题,则可能变更产品设计。通过不断测试,产品最终得以定型。产品设计确认后,在后续生产运用中,将根据客户的需求、安全及环境性能的改变及时进行设计更新和持续改进。

  3、生产及服务模式

  对于系统、关键设备类业务,公司实行项目管理制,以销定产,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设计、制造和销售,在获取项目后,公司的生产过程可以分为生产加工、现场实施、售后服务三个阶段。

  对于核心部件业务,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进行核心部件的生产。制造部门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可使公司根据订单情况来安排生产和原材料采购,有效控制原材料的库存量和采购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4、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单机(如电机、皮带机等)、电气元件、金属材料、以及其他机械零部件等。

  公司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从供应商选择、物料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编制、采购工作方式等方面对物料采购工作进行管理。供应商管理部门负责供应商的评审、采购价格的协商、合格供应商质量能力的保持和持续改进,生产部门按照物料计划实施具体采购订单的下达,品质管理部门负责对采购物资实施验证。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

  现代物流系统是集物流、信息流、价值流合一的离散、随机和并发的复杂系统,在经济全球化、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多重推动下,小批量、多批次、高频率物流服务成为物流产业的发展趋势;以信息技术为核心、强调物流智能化和自动化、强化资源整合和物流全过程优化,已成为现代物流行业发展的方向;存储密度高、输送、分拣和拣选效率高、订单日处理量巨大、可降低劳动强度、可节省用工数量已成为现代物流行业发展的目标。物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动脉系统,其发展程度已成为衡量国家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物流行业属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

  物流费用占GDP的比值是一个国家物流发展水平的衡量标准。物流费用占GDP比值越低则表明物流发展水平越高。2021年我社会物流总费用是16.7万亿元,同比增长12.5%;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6%,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物流费用与GDP的比率稳定在8%-9%左右。虽然我国物流业总体保持快速增长,但物流运行效率相对偏低,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指出,“国内物流市场规模庞大,效率低下,智能物流大有可为”;《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提出,到2025年,要“推动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下降至12%左右”。 自动化物流装备的运用可大大提高现代物流系统作业效率、作业成本、作业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可大幅降低国民经济体系中的物流成本,提升物流运行效率。因此,智能仓储装备仍是物流运营系统降本增效的关键装备,而输送分拣设备仍是智能仓储装备的核心设备之一。

  国家政策的强大扶持力度奠定了行业高速发展的基础。最近十多年来,中国在智能物流、智能制造陆续颁发了大量的规范、扶持、发展指导等方面的政策,为中国智能物流、智能制造等产业的健康、高速发展奠定基础、提供保障。近几年,更是将智能物流、智能制造等产业发展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在202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列出了智能制造与人工智能发展方向、交通和物流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及全国交通与物流枢纽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目标。

  物流装备是现代物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流装备是组织、实施物流活动的基础,其运行效率、准确率、稳定性、在线率、处理能力是决定现代物流系统作业效率、作业成本、作业质量和用户满意度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可应用到物流装备的新技术涌现,随着光机电、通讯、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的快速进步,中国物流已经趟过了信息自动化时代,正式走向“智能物流时代”,物流管理模式与效率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大变革。物流装备下游行业出现大量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随着社会的消费升级、经济转型升级的趋势,以及AI、IoT等智能技术的大量涌现,推动着自动化物流装备技术的快速迭代和行业的快速升级和快速发展。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这一进程将继续加快,有力地促进了智能物流装备行业及物流装备企业的发展,市场前景看好。

  自动化物流装备是现代物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从核心软硬件到系统集成”的完整技术链条,输送分拣技术、驱动技术两大类关键核心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产品涉及机械、自动化控制、信息技术等多项软硬件技术领域,其结构复杂,技术含量高,对产品设计开发的要求高。物流设备及系统服务不仅需要熟练掌握物流装备系统的理论和设计基础,了解各零组件的性能匹配,还需对下游客户提出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引导。这不仅需要各领域专业人才的紧密配合,还需要长时间的技术和工程实践经验积累、沉淀。新的行业进入者较难在短期内通过快速仿制的方式掌握相关核心技术,也无法迅速积累针对不同客户需求的定制化工程经验,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及服务。

  自动化物流装备的运用可大大提高现代物流系统作业效率、作业成本、作业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可大幅降低国民经济体系中的物流成本,提升物流运行效率,这对提高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和质量,提高我国经济效益,尤其在经济转型升级阶段,具有重要意义。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所处的自动化物流装备行业,除了标准化模块化的关键设备和核心装备外,主要为客户提供自动化输送和分拣的系统解决方案,根据客户对系统的定制化需求进行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

  公司作为国内物流装备行业的领先企业,始终将技术创新视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全面布局物流输送分拣装备产业链,积极将研发成果向产业化转化,在核心部件、关键设备、系统集成等方面取得了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较强的技术竞争优势。自主研发并积累了国际先进的输送分拣技术、驱动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了核心部件设计、关键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的一体化产业链竞争优势,可为物流装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和终端客户提供从核心部件、关键装备到系统集成的完整解决方案,公司通过多年的积累,已在技术研发、品牌声誉、产品品类、行业解决方案、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公司凭借持续创新的装备制造优势、先进稳定的生产工艺、持续稳定的质量控制、良好的技术服务以及为行业提供的系统解决方案能力,不仅成为电商快递等众多行业客户的优质供应商,也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研究机构等建立了稳固和密切的合作关系,公司长期以来与各行业的优质头部客户合作,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行业地位突出。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电商快递的快速发展,客户降本增效的要求及个性化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中国的物流装备行业将会进入全方位的数字化时代,物流数字化科技将会以移动技术、大数据和传感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服务架构为基础,渗透到物流全环节中。数字化的管理作用将会变得越来越重要,物流行业各企业如何高效处理大量和多样化的订单,实现精准的消费预测、匹配和跟踪等高效的服务,提升消费者的客户体验,都离不开数字化技术的助力,未来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都将会围绕着数字化的应用而产生和发展。

  公司作为自动化物流装备供应商,数字化是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数字孪生技术在智能物流、智能制造系统上的应用研发,将以AI+IoT为代表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技术应用于德马输送分拣等产品中,打造新一代的具备AI+IoT(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的物流装备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以物联网技术和数字孪生技术为核心的“天玑系统”在全球项目中的应用,利用数字化虚拟技术,突破了物理界限,保障了公司在全球各项目中智能化系统的顺利安全运行。发布了智能托盘输送机、数字化滚筒等具备数字化技术的新一代产品。建立了针对冷链行业的低温试验室,进行产品的低温运行和功耗测试,赋能冷链行业的智能化应用。为行业客户提供更优、更智能化的解决方案和更贴心的使用体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2,689,871.86元,同比增加93.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6,836,332.68元,同比增长15.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3,979,840.34元,同比增长30.4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6,836,332.68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0,071,859.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公司拟以总股85,676,599股为计算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3,132,681.73元,占公司2021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1%。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审慎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分别为:78,812万元、63,250万元、34,008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为(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晓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龙,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7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的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充分了解,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圆满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为公司提供高品质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圆满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为公司提供高品质的专业服务,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并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上述授信有效期自2022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卓序先生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性质为自然人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卓序先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董事卓序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可以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

  2、公司实际控制人卓序先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无需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15日,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4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光大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141.91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4.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1.2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93.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8,295.5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4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3%。最近12个月,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流的情况,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4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2,4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认为:德马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德马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