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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慧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潘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0元(含税)。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公告编号:2022-014)。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浙江恒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之间发生总额不超过2,1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施慧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远期结售汇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14: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7)。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6,672,484.4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2,627,1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5,425,425.6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9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在给予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景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公告编号:2022-01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浙江恒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之间发生总额不超过2,1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月 18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2021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拱东医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4,859,905.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8,140,094.34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10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59号《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经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10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000.00万元,全部存放在工商银行台州黄岩支行的指定账户内(账号:120703111420002155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总金额为25,605.38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5,605.38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总金额为45,773.46万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2,889.21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2,884.26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307.33万元)。

  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已于2020年度全部置换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相关部门实施;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经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12个月内(含12个月)该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相关部门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000.00万元,全部存放在工商银行台州黄岩支行的指定账户内(账号:1207031114200021559)。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无节余资金;其他募投项目均未实施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保持技术领先性,同时本项目建设将有效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品质和定制能力,项目本身不会直接产生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升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整体调整公司各厂区及各生产车间的产线规划和布局,提升生产效率,减少生产管理成本及物料中转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医用耗材及包产能扩建项目”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唐溪路南侧、景贤路西侧(现已更名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街道景贤路88号)的基础上,再增加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大道10号(该地点为公司注册地址,系现有生产厂区之一)。除上述募投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事项外,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按计划实施。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拱东医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拱东医疗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月 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经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医用耗材及包产能扩建项目”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唐溪路南侧、景贤路西侧(现已更名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街道景贤路88号)的基础上,再增加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大道10号

  注2:“年产10000吨医用耗材及包材产能扩建项目”及“年产6.2亿支真空采血管产能扩建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保持技术领先性,同时本项目建设将有效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品质和定制能力,项目本身不会直接产生效益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升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施慧勇回避表决,鉴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1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恒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牟旭燕

  注册资本:1,180万元

  主要股东:张利军、牟旭燕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头陀镇镇西村白湖塘373号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784.37万元,净资产为993.97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679.82万元,净利润为140.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恒大的实际控制人张利军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施慧勇的表弟,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恒大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综合考虑其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公司认为浙江恒大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浙江恒大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主要为向浙江恒大销售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试管、吸头、病毒采样管等一次性医用耗材等产品。

  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恒大销售产品时,根据公司的定价机制与其商定销售单价。公司经销商的定价机制为: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保证公司及经销商合理利润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经销商的销售数量、结算方式、运输方式、提供给终端客户的服务水平以及区域竞争程度等各项加价和降价因素制定出销售价格,实行梯度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恒大作为公司的经销商已经超过10年,其主要在广东、广西等地区进行销售,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浙江恒大各自独立运营,关联交易产出的收入、利润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利润的比例较小,不存在互相严重依赖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月 18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及书面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代理投票的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代理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5、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5月9日9:00-11:00、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大道10号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件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律师验证。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世伟、王佳敏

  联系方式:0576-84081101

  邮箱:jsw@chinagongdong.com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其中执行“新租赁准则”、“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执行“运输费用新会计处理”需要对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简称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中的42“租赁”的相关内容。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中的42“租赁”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3、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二、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列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成员单位还可以在“货币资金”项目之下增设“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项目单独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吸收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从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从财务公司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项目中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执行运输费用新会计处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6个,其中问题五明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以下简称“运输费用新会计处理”)

  2021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2号》也再次强调了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相关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并对2020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以上规定,本公司将原在销售费用中列报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并对2020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合并利润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对公司2020年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对母公司2020年利润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对母公司2020年现金流量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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