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本斌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巩国顺先生、独立董事武俊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张金常先生、监事许国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刘臻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齐文兵先生、副总经理李宏斌先生、财务总监路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5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2.06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2.07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2.08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2.09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2.10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2.1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2.1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2.1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2.1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2.15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2.16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2.17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2.18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2.19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 议案名称:2.20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 议案名称:2.2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 议案名称:2.2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 议案名称: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5、 议案名称: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6、 议案名称: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7、 议案名称: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8、 议案名称:7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9、 议案名称:8关于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 议案名称: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18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持有表决权股数为613,461,879股,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半牧、鞠慧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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