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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1亿元的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总额额度内,同意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计划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拟向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800万元。

  2、拟向中信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3、拟向浦发银行合肥宁国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

  4、拟向兴业银行合肥寿春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

  5、拟向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300万元。

  在上述授信总额额度内,公司向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具体额度以相关机构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机构贷款规模、贷款期限、担保方式、抵押物和贷款利率等信贷条件择优选择。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最高额担保等债权人要求的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抵押物、担保方式以及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3166090X4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09月13日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446号

  法定代表人:赵晓红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限第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消毒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毒用品、卫生用品、化妆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一、二、三)、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销售;营销策划;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装卸搬运服务、自有仓库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玻璃仪器、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特殊商品除外);市场推广服务、物流配送服务(除快递);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1,047.76万元,净资产22,186.9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35,038.16万元,净利润1,808.61万元。

  三、授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授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授信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以上额度范围内,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体现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0,1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42%,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上述事项于2022年4月1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5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2,64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3020)创建于2002年,公司坚持以高端制剂研发及其高品质产品生产为龙头,以原料药、医药商业为两翼的医药产业链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包含医药工业及医药商业。医药工业方面,主要包括药品制剂及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工业产品涉及心血管类用药、消化系统用药、皮肤外用药等领域,布局眼科、精麻产品管线。医药商业包括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

  1)医药工业

  公司以渗透泵控释技术为核心,建立了由配方技术、制剂评价技术、制剂工程化技术与关键设备技术四大部分组成的渗透泵控释技术平台,并不断提升渗透泵制剂产品开发与产业化能力,主要产品包括非洛地平缓释片(Ⅱ)、独家仿制药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2021年获批硝苯地平控释片、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同时,公司拥有益气和胃胶囊、坤宁颗粒、亮菌口服溶液、丹皮酚软膏、克痤隐酮凝胶等特色医药品种以及部分原料药品种。中药品种益气和胃胶囊、坤宁颗粒在2018年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益气和胃胶囊为国家基药独家品种,坤宁颗粒为国家基药独家品规。

  在化学原料药方面,非洛地平、甲磺酸多沙唑嗪、丹皮酚、尿素等原料药获批生产,保障了主要制剂品种原料药自产自供。公司建立含巯基化学原料药生产技术平台,形成国内先进的含巯基化学原料药生产基地,2018年7月,公司零缺陷通过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针对二巯丁二酸原料药生产设施及规范的现场检查。

  公司主要生产的药品及主要功能列示如下:

  

  

  

  2)医药商业

  在医药商业方面,公司秉持“营销即服务”的经营准则,立足安徽省市场,坚持医疗终端配送、连锁药房零售并行,依靠现代化物流基地,发挥现有营销渠道上下游资源优势,进一步推动药品供应、销售等环节的自动化、信息化。公司将进一步通过深耕区域市场、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等经营措施,积极拓展线上业务,辐射全国,将自身打造成为区域龙头医药商业企业。

  (2)医药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2021年,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国家药品集采、医保谈判、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病种分值(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陆续推出,医药工业整体进入转型期,行业结构发生较大调整,制药企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医疗卫生支出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2020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72,306.4亿元。人均卫生总费用5,146.4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7.12%。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数据,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8408.7亿元,增长8.1%;中成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为4862.2亿元,增长11.9%;化学原料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4414.9亿元,增长13.6%。医药行业稳健发展。

  药品的使用与人类的生命和健康息息相关,医药的需求相对刚性和稳定,使得医药行业成为弱周期性行业。根据中国发展基金会发布的《中国发展报告2020: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和政策》预测,到2022年左右,中国65岁以上人口将占到总人口的14%,实现向老龄社会的转变。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慢病发病、患病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多,群众医药需求持续增长。我国目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总体呈现出发病率、病死率、致残率高,而知晓率、治疗率、控制率低的“三高三低”现象。从中长期来看,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医疗保险体系的逐渐完善、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人们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医疗资源、医药行业都将保持着稳健高速的增长,发展空间巨大。

  公司作为国内药企,一方面,不断加强创新,投入研发用于创新药、高端制剂、以及能够进行差异化竞争的市场中,为医生、患者提供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如在慢病治疗领域,复杂制剂技术产品一直未在临床达到很好满足;另一方面,原料药是创新和成本的核心,“原料药+高端制剂”使公司竞争优势更为明显,将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再者,拓展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消费品属性医疗产品,减少医药政策对产品销售的影响。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医药工业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在渗透泵技术领域开展包括配方技术、制剂评价技术、制剂工程化技术与关键设备技术等方面的研发。公司以非洛地平渗透泵制剂产业化为基础,在国家、省、市等各级科技项目支持下,针对渗透泵制剂关键技术组织技术攻关,取得了一系列技术突破,掌握了多种类型渗透泵关键技术,逐步搭建起渗透泵技术平台,通过技术优势取得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逐步树立了“立方”渗透泵技术品牌。核心技术“难溶药物单层芯渗透泵控释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获得2018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通过不断提升渗透泵制剂产品开发与产业化能力,在增强现有渗透泵产品生产及盈利能力的同时,公司建立了丰富的渗透泵制剂产品管线。目前已经上市渗透泵技术产品包括非洛地平缓释片(Ⅱ)、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硝苯地平控释片和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四个品种,另有已经完成BE研究、中试放大、药学研究等多个阶段的在研渗透泵制剂。

  公司还拥有多个特色产品,包括益气和胃胶囊、坤宁颗粒、亮菌口服溶液、丹皮酚软膏、克痤隐酮凝胶等品种,涉及消化、皮肤外用药和妇科等多个领域。其中益气和胃胶囊为国家基药独家品种,坤宁颗粒为国家基药独家品规。丹皮酚软膏、克痤隐酮凝胶等外用药品种,兼具消费品属性,在零售终端表现活跃,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

  此外,公司还有部分自主研发、生产的原料药、辅料及医药中间体,制剂产品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尿素维E乳膏、丹皮酚软膏、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可以实现原料药、关键辅料的自主供给,确保在集中采购中的成本优势。

  2021年5月10日,公司与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变更协议》,公司以人民币3,800万元受让金珍滴眼液等13个滴眼剂药品技术的所有权,并成为前述品种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公司由此正式进入眼科领域。

  2)医药商业

  在医药商业方面,公司秉持“营销即服务”的经营准则,立足安徽省市场,坚持医疗终端配送、连锁药房零售并行,依靠现代化物流基地,发挥现有营销渠道上下游资源优势,进一步推动药品供应、销售等环节的自动化、信息化。公司将进一步通过深耕区域市场、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等经营措施,积极拓展线上业务,辐射全国,将自身打造成为区域龙头医药商业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美华女士因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职,公司补选王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副总经理。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董事会选举邓晓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暨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2、报告期内,公司盐酸哌甲酯原料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审批,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硝苯地平控释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金珍滴眼液等13个滴眼剂品种完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产品管线得到进一步丰富。此外,公司非洛地平缓释片一致性评价、伊曲康唑口服液、盐酸羟考酮缓释片及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药品注册申请获受理。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原料药通过CDE审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关于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2021-072)、《关于签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受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受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关于收到一致性评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关于收到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2021-067)。

  3、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由于“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涉及土地性质变更、“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相关土地使用权审批流程等影响,导致上述项目实际开工建设时间较晚,项目工程施工进度滞后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建设计划。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经审慎研究,并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将“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调整为2024年3月31日、2023年6月30日。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4、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金寨立方与金寨县安居服务中心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的资产为坐落于金寨县梅山镇新河路的金寨立方的所有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9,331,700元。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5、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诚志生物首次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7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通讯方式)和签字会计师(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3、《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4、《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2,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7.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64,848,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2,64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7,79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0,432,000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同意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相应将公司注册资本由92,640,000元增加至120,432,000元。

  2)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3)同意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修订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总股本、经营范围及其他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涉及条款,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1亿元的授信额度,计划如下:

  1、拟向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800万元。

  2、拟向中信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3、拟向浦发银行合肥宁国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

  4、拟向兴业银行合肥寿春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

  5、拟向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300万元。

  在上述授信总额额度内,公司向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具体额度以相关机构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机构贷款规模、贷款期限、担保方式、抵押物和贷款利率等信贷条件择优选择。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最高额担保等债权人要求的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抵押物、担保方式以及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7、《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2022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不含差旅及现场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8、《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9、《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1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1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13、《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14、《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15、《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1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17、《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和议案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9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5月9日下午14: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

  7、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2年4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1、2、4至9、11至15已经公司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10已经公司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7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有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7。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6、议案4表决通过是议案5中注册资本变更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4月27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qb@lifeon.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126号立方营销大楼6层。

  信函请寄: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126号立方营销大楼6层,联系人:张园园,电话:0551-6535037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zqb@lifeon.cn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温馨提示:鉴于防疫的需要,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做好健康筛查,符合当地适时发布的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0

  2、投票简称:立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0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227,170.61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511,104,731.00元,减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64,969.34元,减去2020年度股东分红46,320,000.00元,2021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36,646,932.27元。

  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2,897,572.20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379,172,133.84元,减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64,969.34元,减去2020年度股东分红46,320,000.00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85,384,736.70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5,384,736.70元。

  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业绩增长较稳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2,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7.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64,848,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2,64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7,79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0,432,000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42.41%,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金额未超过2021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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