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
2.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5,332,1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24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55,322,6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24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1%。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出席人员具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主体资格。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张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329,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11%。
表决结果:张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铁柱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329,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21%。
表决结果:李铁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白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329,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21%。
表决结果:白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田少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329,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21%。
表决结果:田少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329,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21%。
表决结果:王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李智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329,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21%。
表决结果:李智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王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55,329,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79%。
表决结果:王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卢万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同意155,329,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89%。
表决结果:卢万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建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同意155,329,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89%。
表决结果:王建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余光瑞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155,329,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8%。
表决结果:余光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肖俊民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155,329,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9%。
表决结果:肖俊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3选举刘雨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155,329,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9%。
表决结果:刘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以上3名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2名职工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秋玲、任月明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2-032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产生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 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结果的通知》,经职工代表民主选举,金志先生、刘玉成先生(简历见附件)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金志:男,回族,1968 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政工师。1987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石嘴山市碳素厂保卫科科长,宁夏民族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铸造分厂书记、副厂长,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检修分公司书记、副经理,英力特应急救援中心大队长、安全总监兼安全环保部主任、应急救援中心大队长,2019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检修分公司经理、检修分公司党支部副书记。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金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刘玉成:男,回族,1967 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1983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宁夏基建公司二处工人、宁夏电化厂技术员、宁夏金昱元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氯碱厂生产科调度,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工艺专责、安全监察部部长、氯碱分公司(老装置)经理、碱分公司(老线)党支部委员会书记、(老线)工会委员会代主席、氯碱分公司副经理,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副经理、党总支书记兼西部公司工会代主席,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公司经理,2019年4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氯碱分公司经理、氯碱分公司党支部副书记。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刘玉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2-035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余光瑞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余光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余光瑞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附件:余光瑞女士简历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余光瑞女士简历
余光瑞,女,汉族,197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青铜峡水电厂多经总公司财务部主任,多经办副主任,青铜峡水电厂黄河水电实业公司副总会计师,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本运作专责、财务部副主任,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主任。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主任。
截止目前,余光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2-03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和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张华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华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董事的工作经历、专业方向、职业技能等因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决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明细如下:
各委员中,王斌先生、王建军先生、卢万明先生均为独立董事,其中王斌先生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的简历见附件。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张华先生提名,聘任田少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田少平先生简历见附件。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张华先生提名,聘任李学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学军先生简历见附件。李学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学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952)3689323
传真:(0952)3689589
电子信箱:xuejun.li.x@chnenergy.com.cn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田少平先生提名,聘任李贤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贤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田少平先生提名,聘任李勇先生、张永璞先生、李学军先生、薛桂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副总经理的简历见附件。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总经理田少平先生提名,聘任史河宁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史河宁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总经理田少平先生提名,聘任李学军先生为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学军先生同时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杨向前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向前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见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952)3689323
传真:(0952)3689589
电子信箱:xiangqian.yang.a@chnenergy.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附件:个人简历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个人简历
1.董事长简历
张华,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械维修部副主任、机械部代主任、生产技术部副主任(正职待遇),国电石嘴山发电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国电石嘴山发电厂(国电宁夏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甘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慧企业办公室主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律部主任等职务,现担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主任,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主任。
截止目前,张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张 华,见董事长简历。
李铁柱,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6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石嘴山发电厂热工分场检修工,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电控部专责,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技改工程筹建处工程部副主任、工程建设部副主任、生产技术部副主任,国电石嘴山发电公司检修副总工程师兼国电石嘴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国能宁夏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担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公司(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社保中心)主任。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社保中心)主任。
截止目前,李铁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白敏,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宁夏电力局建工处施工科技术员、建工处施工队副队长,宁夏电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电气工地副主任、宁夏电力建安公司施工科副科长、实验中心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副总工程师,宁夏西部聚氯乙烯公司热电分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党总支部书记,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副主任、宁夏西部聚氯乙烯公司热电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国电宁夏分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主任,现担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公司(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与工程管理部主任。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与工程管理部主任
截止目前,张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田少平,男,回族,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大武口发电厂锅炉分场技术员、生产技术部专工,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助理;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机关党支部委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机关党支部委员;2011年5月至2018年5月兼任银川新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任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8年5月至今任担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田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王 斌,男,1968年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股权投资基金从业资格。1989年7月至1994年10月,在陕西省定边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任农技员;1994年11月至1999年2月,在宁夏黄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先后担任司炉工、物业公司副经理、宾馆副经理等职务;1999年3月至2005年4月,在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等职务;2005年5月至2010年8月,在宁夏众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所长职务;2010年9月至今,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现任管理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宁夏分所所长职务;同时任宁夏众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其他社会职务:宁夏大学客座教授、会计硕士生导师,北方民族大学客座教授、会计硕士生导师,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和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宁夏司法鉴定协会理事,宁夏陕西商会理事,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培训特聘讲师、全国资产评估行业继续教育培训特聘讲师。
截止目前,王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卢万明,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甘肃盐锅峡化工厂碱车间技术员、技术科科员、技术副科长、技术科长;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担任氯乙烯装置长;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公司任项目办副主任、副总工程师;2009年3月至2013年3月在国电英力特煤基化学有限公司甲醇项目部副经理;2013年3月至2019年9月在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担任甲醇运行部副主任;2019年9月退休;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其他社会职务:无。
截止目前,卢万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王建军,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律师,具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8年11月至2018年8月先后在金天平律师事务所、合天金天平律师事务事务所、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任职,2018年9月至今在北京市浩天信和(银川)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创始合伙人,2021年11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其他社会职务:银川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宁夏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吴忠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阿拉伯国家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截止目前,王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 总经理简历
田少平,见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田少平简历。
4. 董事秘书简历
李学军,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能源管理师, 公司律师、审计师。1996年至2003年6月在宁夏民族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调度、统计、计划、质量体系管理工作,2003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公司氰胺分公司计划经济科科长,2004年11月至2005年7月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2005年8月至2008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业管理部部长;200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9月15日至今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2019年4月至2021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担任任公司工会主席。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李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5. 财务总监简历
李贤,女,汉族,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2002年11月至2006年6月任宁夏永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6年7月至2009年4月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9年4月至2014年8月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主任助理,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兼任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2014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李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6. 副总经理简历
李 勇,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政工师。199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石嘴山发电厂、黄河铁合金厂变电站班长、宁夏英力特河滨冶金公司一分厂副厂长、生产技术部副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总经理助理。2009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宁夏英力特河滨冶金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宁夏英力特河滨冶金公司党总支副书记。2015年8月至2018年5月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法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李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张永璞,男,汉族,1971 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至2005年7月在甘肃省盐锅峡化工总厂工作,2005年8月至2019年7月历任公司PVC项目办主管、氯碱分公司设备主管、氯碱分公司副经理、项目办副主任、电石分公司经理、设备管理部主任,2015年11月至2019年8月任公司监事;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煤化事业部化工安全生产管理处副处长;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管理部副主任,202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张永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李学军,见董事会秘书简历。
薛桂虎,男,汉族,197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1997 年11 月参加工作,历任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土建主管工程师,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公司氯碱分公司公用工程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副主任、氰胺分公司经理、氰胺分公司经理兼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助理兼电石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薛桂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7.总工程师简历
史河宁,男,汉族,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政工师。2003年9月至2009年3月历任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电解装置班长班长、电解装置工段长、电解装置技术员、装置长助理,2009年3月至2019年3月历任公司树脂分公司装置长、树脂分公司副经理、树脂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副经理,2019年3月至2022年2月任树脂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2022年3月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史河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8.总法律顾问简历
李学军,见董事会秘书简历。
9.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杨向前,男,回族,198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分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总账会计、主任助理、证券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公司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杨向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2-036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力特,证券代码:000635)于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4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问询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2022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 》,2022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披露的2021年业绩及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12月10日披露了上述 事 项 。 2022年4月8日公司收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19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在上述的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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