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前次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麦格米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能源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305执2146号《限制消费令》,对麦格米特能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麦格米特能源公司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童永胜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二、限制消费令已解除的进展情况
2022年4月8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已确认收到麦格米特能源公司应付盛普威公司的150余万货款,麦格米特能源公司的判决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2022年4月11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内部执行系统中对麦格米特能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童永胜的限制消费措施已解除。同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显示童永胜已无被执行人信息。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解除限制消费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13日出具的(2022)粤0305执2146号《执行裁定书》,其中明确麦格米特能源公司的判决义务已履行完毕,并依法解除对麦格米特能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童永胜先生的限制消费措施,本案予以结案。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2022)粤0305执2146号《执行裁定书》中进一步明确解除了对麦格米特能源公司采取的限制消费措施,该限消措施解除后,麦格米特能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童永胜先生亦不再受限制消费措施的制约。
三、对公司的影响
麦格米特能源公司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纳入限制消费对象,对公司声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但该事件涉及的债务,仍属母公司的应受偿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无实质影响,是母公司回收债权的合法途径,公司不存在任何不诚信经营或异常经营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2022)粤0305执2146号《限制消费令》
2、(2022)粤0305执2146号《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