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直接发放、邮寄、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隽云,方隽云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票价格为20.2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4,740,227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6、限售期
方隽云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及减持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9、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隽云,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认购比例、募集资金数额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监管政策及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情况下,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3、授权董事会聘请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与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公告、承诺等;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补充递交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并办理相关信息披露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指定或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董事会授权人员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等具体事宜;
6、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结果,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
7、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结果,变更公司总股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公告;
8、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9、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一切事宜,并同时生效。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日。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五)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方隽云。方隽云直接持有公司2.27%的股份,并通过持有浙江元龙99%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49.12%的股份、通过持有安吉百顺95.70%的出资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1.68%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3.07%的股份,超过50%。
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发行对象认购数量按发行数量上限测算,预计方隽云合计控制公司55.74%的股份。
因此,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实际控制人方隽云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方隽云、方骥柠作为本次发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相关议案发表了事情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兴亮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隽云,方隽云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票价格为20.2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4,740,227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方隽云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及减持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隽云,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五)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方隽云。方隽云直接持有公司2.27%的股份,并通过持有浙江元龙99%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49.12%的股份、通过持有安吉百顺95.70%的出资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1.68%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3.07%的股份,超过50%。
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发行对象认购数量按发行数量上限测算,预计方隽云合计控制公司55.74%的股份。
因此,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实际控制人方隽云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特别提示:考虑到疫情因素,公司建议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8、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均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2年5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电子邮件:请在2022年5月11日下午17:00前发至公司电子信箱:002859@zjj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君刚、欧荣芳
联系电话:0571-87759593
联系传真:0571-8815585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附件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一: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9”,投票简称为“洁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57万股,其中老股发售数量229万股,新股发行数量为2,32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9.82元,共计募集资金69,420.9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10.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5,210.37万元,并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10.3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6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6号)。
2. 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3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4,873,924张,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1,114,625张,由主承销商包销11,451张。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45,283.02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595,754,716.98 元,并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107,401.1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3,647,315.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86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期)”、“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和“偿还银行借款”已根据首发招股说明书承诺使用完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年产36,000吨光学级BOPET膜、年产6,000吨CPP保护膜生产项目(一期)”尚在实施中,“补充流动资金”已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说明书承诺使用完毕。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为3,456.25万元,主要系该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本公司将其结项所致。节余募集资金处置情况详见本报告九之说明。
(二) 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的情况说明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6,046,035.13元,涉及的募投项目包括“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期)”。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2648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76,046,035.13元。
2. 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1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1,749,967.14元,涉及的募投项目为“年产36,000吨光学级BOPET膜、年产6,000吨CPP保护膜生产项目(一期)”。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254 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41,749,967.14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4。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该项目主要为建设薄型载带、膜类产品领域先进的研发基地,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故其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 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系生产公司载带类产品之后新开发的离型膜类产品。国内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含境内外资企业)目前所需的离型膜主要以进口为主,离型膜的本土化生产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公司选择先从离型膜中低端产品切入市场。一期项目产品目前主要面向客户的中低端需求,产品销售单价较低,且公司尚未实现自产离型膜主要原材料基膜的量产,原材料成本优势尚未显现,加上近年来,受行业波动、新冠疫情以及石化类大宗商品大幅涨价等宏观及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导致该项目自2019年以来未达预期效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
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方隽云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余额为零元,预期应计收益为零元。
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方隽云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余额为零元,预期应计收益为零元。
2. 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3月25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17年9月4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18年9月5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截至2019年8月19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截至2020年8月20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截至2021年4月6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2.6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零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将“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的资金余额及利息收入合计3,814.51万元(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28.15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1年11月16日实施完毕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处置情况详见本报告九之说明
附件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承诺效益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投资项目完全达产后年新增利润总额填列,由于公司无法对投资项目的利润总额进行单独核算,故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以投资项目产生的毛利进行填列
[注2]“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自2019年以来未达预期效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六(三)之说明
附件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年产36,000吨光学级BOPET膜、年产6,000吨CPP保护膜生产项目(一期)计划总投资60,091.00万元,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4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在建设中
附件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该项目在2022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最近三年无实际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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