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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9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0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8日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指定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明确规定。

  2020年1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彩虹集团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活电器”)分别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条款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履行不存在问题。

  生活电器为“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向生活电器增资6,000.00万元,用于实施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保证了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生活电器为募投项目之一“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分阶段将用于“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划转至生活电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632585363),公司已以增资方式向生活电器专户转入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生活电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6,444,260.92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548.53万元,占本报告期原计划使用额的7.81%,资金实际使用滞后原计划,具体原因详见本报告“六、关于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滞后原计划的说明”。

  2、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属于服务公司全局的项目,因而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实施的投资效益通过快速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和销售收入来实现。项目实施完成后,能有效扩展特定区域子公司仓储能力、运输能力,扩大区域辐射面积并提升产品响应速率;通过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公司业务流程效率,加强对经销商等销售渠道管理,实时追踪货物流向及地区销售情况,精准实现产品在不同区域的覆盖,有利于公司对不同销售区域实施不同策略提升销售能力。同时,项目实施后将实现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信息共享,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3、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

  4、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5、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公司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取得到期利息收入5.76万元,尚未到期或尚未赎回的余额合计为19,800万元,现金管理未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报告期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7、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8、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9、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已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等方面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关于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滞后原计划的说明

  1、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与原计划的比较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分别为“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计划投资金额分别为32,111.00万元和9,495.00万元,原计划建设周期均为24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与原计划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投资额低于原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滞后于原计划的原因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于2019年3月完成项目备案。由于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同时家用柔性取暖产品的市场环境也出现一定变化,线上销售模式增长高于线下销售模式。公司管理层经过综合研究,在项目总投资及主要投资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包括根据新技术优化系统设计及硬件配置,结合公司现有业务及未来业务规划科学规划仓储物流布局,建成更为高效的决策支持平台、业务运作平台、综合管理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和物联网支撑平台,以最大限度提升公司营销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区域响应效率和辐射能力。但受报告期国内疫情多点反复发生的影响,方案深化设计工作进度滞后预期,导致项目实际投资额低于原计划投资额。

  募投项目“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2019年3月完成项目备案。期间项目所在地的建筑市场材料、人工价格发生较大变动。公司于2021年3月开始工程施工图设计,并编制工程量清单,完成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确定,并于2021年7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9月获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实际开工时间晚于原计划时间,导致项目本报告期投资进度滞后于原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已向成都市新津区行政审批局调整投资备案,开工时间变更为2021年6月。调整备案后项目总投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周期的后延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建设的现实市场条件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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