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五人,实际出席董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贯彻实施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科学决策,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持续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4,091,816股,以此计算本次共计拟分配利润人民币86,455,089.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0.64%。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1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且无保留意见,同意批准上述报告对外报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1-12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1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1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刘燕、张国峰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1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2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2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13日14:30以现场方式召开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燕麦科技”)拟向部分合作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等融资品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在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等融资品种,并在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8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8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92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801,217.55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120,382.4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公司在选择投资收益凭证等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明确保本约定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燕麦科技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之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688312 股票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87万股,发行价格19.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5,92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26,120,382.45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6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294.18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0.94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1,394.61万元。其中在2020年将2个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产生的利息和理财收益167.83万元转入公司一般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3,835.5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余额包括以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41,0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分别与各个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370.82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91.88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373号)。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10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0月29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350.79万元用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2400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燕麦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2021年度《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燕麦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査,华泰联合证券认为:燕麦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使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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