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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71              公司简称:物产环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016.14万元,截至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6,714.33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7,954,442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3,477.27万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14%;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煤炭流通行业

  1、行业基本情况

  煤炭流通是处于煤炭开采与煤炭消费之间的服务业务。煤炭流通企业采购上游煤炭生产企业或贸易商的煤炭,经过配煤、仓储、运输等多个环节将煤炭销售给下游电厂、建材、造纸、冶金、化工等终端企业或其他煤炭贸易商等客户。公司专业从事煤炭经营业务70余年,国内煤炭流通市场也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统购统销”向市场化运作的变革和洗礼。在市场起伏变化中,公司在行业发展、格局变化、政策导向、市场信息的获取以及煤炭市场研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以各种形式沉淀在企业内部,助力公司发展成为现代化大型煤炭流通企业。

  我国煤炭市场在国家能源结构转型调整的情况下不断发生变化,周期性波动与结构性矛盾相互叠加,导致2021年煤炭价格阶段性高位震荡,煤炭供需形势异常复杂。从需求端来看,海外新冠疫情的不断发展导致其工厂难以恢复生产,为国内企业带来了大量的市场需求,国内工业企业生产积极性不断提升,用能需求持续扩大;从供给端来看,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产能释放受限,且环保安全政策持续收紧,煤炭产能释放频受扰动,加之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煤炭供给趋紧,煤炭市场出现了阶段性供需错配,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出现历史性最高煤价的市场行情。

  2、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2021年煤炭行业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煤炭作为中国基础能源的地位当前尚不可动摇,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2021年国家各部门采取一系列调控措施,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引导煤炭市场回归理性。未来在各项政策的引领推动下,我国煤炭市场逐步向绿色低碳转型,通过淘汰过剩产能、集聚优质产能、加强煤炭储备运输能力建设、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方式,实现煤炭行业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二)热电联产行业

  1、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是使用煤、天然气和生物质等一次能源产生热量和电力的高效能源利用方式。同时,热电联产设施还可提供污泥处置、工业固废处置等资源综合利用服务,是全球公认的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的重要措施,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实现循环经济的重要技术手段。

  根据国家规定,蒸汽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0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区域涵盖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桐乡市、海盐县)和金华市(金义新区、浦江县)等地区,各地区均出台了集中供热规划,确定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为该区域的集中供热热源点,业务布局形成了有效的区域壁垒,使得公司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

  2、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构建绿色环保高效的能源体系是能源行业的主旋律,热电联产业务深度契合国家能源政策要求,具有较强的节能环保属性,对区域环境的改善具有显著作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随着国内经济稳定增长,我国工业和居民采暖的热力需求不断上升,国家也出台相关政策稳步推进热电联产的发展。

  

  随着国家政策的进一步利好,越来越多的需求将会被释放,热电联产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在传统燃煤机组的基础上,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大力开发生物质发电和污泥焚烧发电业务。生物质发电电能稳定、质量高,发展生物质发电是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的有效途径之一,对于调整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污泥处置发电采用污泥干化技术和烟气超低排放技术,可以有效解决污泥堆放导致的水土污染和土地占用问题,实现污泥规范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处置目标。

  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炭流通业务和热电联产业务。

  (一)煤炭流通业务

  公司煤炭流通业务上游是煤炭生产企业或其他煤炭贸易企业,下游是电力、建材、造纸、冶金、化工等煤炭消费企业,公司经营的煤炭流通业务处于煤炭产业链中端,通过运用规模化采购优势、专业化流通经验及信息化技术为供应商和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煤炭流通服务。公司煤炭流通业务流程如下:

  

  公司主要销售的煤炭产品情况如下:

  

  2021年煤炭价格创下历史新高,10月中下旬5,500大卡动力煤北港平仓价超2,600元/吨,最高涨幅357%。在急剧变化的市场行情中,公司充分调动、开发上下游渠道资源,全年实现煤炭销售6,843.00万吨,同比上涨17.32%。除了拓宽上下游资源渠道,公司也进一步深化集购分销、场地交货模式,充分评估业务风险,加强流程监督,实现盈利水平的大幅提升。

  (二)热电联产业务

  热电企业生产模式主要是通过燃烧煤炭、生物质和污泥焚烧生产出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并带动发电机发电、推动汽轮空压机组做功产出压缩空气,蒸汽和压缩空气通过管网输送给用户使用。公司热电联产企业采用高效能的背压机组,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对外销售电力、蒸汽和压缩空气,同时提供污泥、生物质等一般固废处置服务。

  公司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2021年煤炭供需错配导致价格持续上涨,燃煤发电企业采购成本飙升。下半年,多地加码限电限产,双控政策趋严,生产经营形势严峻。

  2021年整体外部环境对热电联产行业发展带来挑战,由于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均位于浙江省嘉兴市、金华市,地区经济发达、园区产业发展良好、客户企业实力雄厚,因此总体影响较为有限。公司积极应对高煤价带来的影响,一方面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控制核心关键指标和厂用电率、管损率、余热回收等小指标,降低运维费用,确保电厂正常稳定运行;另一方面强化外部沟通,通过调整汽价与煤价联动机制、开拓新客户、开发新业务等方式,提高热电企业盈利水平,将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5,988,131.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016.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8,106.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8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 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在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国栋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关联董事廖建新、黄铁飞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关联董事廖建新、黄铁飞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关联董事廖建新、黄铁飞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并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 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2-02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15 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结合各募集资金投项目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19日下发《关于核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8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43.18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5.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4,865.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042.3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823.4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2月10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86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海盐经济开发区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项目、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气热联供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本次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结合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49,700.26万元为原预测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823.46万元。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项目建设中的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事项是在不改变投资项目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年4月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结合各募集资金投项目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年4月1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系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调整。本次调整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调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137号1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

  至2022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应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2、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物产中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 (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 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10 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

  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 137 号华都大厦 11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人:朱方超、郑娟

  邮政编码:310003

  联系电话:0571-87231399

  传真号码:0571-87215672

  邮箱:wchnsa@zmee.com.cn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

  交通费用。

  (二)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杭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或核酸检测证明。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浙江物产金义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物资有限公司、新加坡乾元国际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环能浦江热电有限公司、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27亿元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3亿元的担保,共计21.27亿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9,54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一、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介绍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27亿元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3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因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物产”)系公司合营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林小波在该公司任经理、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关联方范围,故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额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不超过21.27亿元人民币,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开发区联合区域上海楼406、407室

  法定代表人:林小波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05日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55,287.94万元,负债总额51,894.59万元,资产净额3,393.3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51,386.39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40,434.90万元,净利润1,790.86万元。

  (二)新加坡乾元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SINGAPORE QIANYUAN INTERNATIONAL ENERGY PTE.LTD.)

  注册地点:133 NEW BRIDGE ROAD #15-07 CHINATOWN POINT SINGAPORE 059413

  法定代表人:陈明晖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批发业

  成立日期:2013年8月1日

  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5,486.30万元,负债总额23,050.04万元,资产净额2,436.2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921.09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23,050.04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99,568.63万元,净利润1,062.69万元。

  (三)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07省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章平衡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5月29日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供汽;电力生产;污泥焚烧处理处置;空气[压缩的]的销售[不带储存经营(管道经营)];煤炭(渣)、石膏的销售;节能环保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30,047.91万元,负债总额27,805.28万元,资产净额102,242.6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23,839.58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65,660.87万元,净利润34,983.70万元。

  (四)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新西四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冯宏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陆地管道运输: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砂石料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08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19,520.73万元,负债总额74,288.39万元,资产净额45,232.3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084.81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65,247.5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4,495.38万元,净利润12,285.13万元。

  (五)浙江物产环能浦江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浦江县仙华街道振兴路8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宏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7日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陆地管道运输;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6,486.76万元,负债总额57,633.92万元,资产净额8,852.8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59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57,584.59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3,585.22万元,净利润1,220.73万元。

  (六)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经济开发区)海港大道2099号办公区7幢7104室

  法定代表人:庄建发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建筑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30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9,047.33万元,负债总额30,198.02万元,资产净额18,849.3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7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22,498.02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55.01万元,净利润-1,196.12万元。

  (七)浙江物产金义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金山大道金山科创园

  法定代表人:陆征宇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石灰和石膏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06月17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53,505.31万元,负债总额34,222.15万元,资产净额19,283.1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230.66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22,991.49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33.36万元。

  (八)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万田村

  法定代表人:陈新溪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陆佰万元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8日

  与公司关系:参股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8,041.41万元,负债总额57,469.96万元,资产净额20,571.4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9,759.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28,378.93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310.55万元,净利润2,094.56万元。

  (九)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1356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刘奇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18日

  与公司关系:关联合营公司

  经营范围: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新能源产品、焦炭、煤炭(无仓储)、金属材料的销售;环保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煤炭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物业管理服务;货物装卸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清洁能源的技术推广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5,757.56万元,负债总额4,755.63万元,资产净额11,001.9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4,755.63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7,928.13万元,净利润216.1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确定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总体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与上述关联方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为山煤物产提供担保累计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0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9,54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7,7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6.06%、20.3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议案的相关材料,充分了解了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认为该事项的开展符合公司及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4月1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21.27亿元人民币,主要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担保行为是正常的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六)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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