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2349号”文《关于核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8,10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4.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46,250,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6,417,454.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9,833,145.5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8月4日出具了XYZH/2021JNAA6058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64,406,003.74元,其中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06,774,280.78元,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57,631,722.96元。本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79,333,247.08元(包括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3,906,105.2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8月12日,本公司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602004129200271961)。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8月12日,本公司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6611746101421007005)。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8月12日,本公司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940188000081324)。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8月12日,本公司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2544639088)。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 “酚醛高端复合材料及树脂配套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XYZH/2022JNAA60558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认为,圣泉集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圣泉集团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7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2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行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 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9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7,578,239.4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60,913,083.82元。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目前,公司总股本774,776,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4,955,360.00元(含税),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50.71%。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没有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4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06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6,250,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6,417,454.41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9,833,145.5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JNAA6058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06,774,280.78元,同意公司使用200,000,000.00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到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64,406,003.74元,其中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06,774,280.78元,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57,631,722.96元。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79,333,247.08元(包括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3,906,105.23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募投项目建设使用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圣泉集团本次增加2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已承诺本次增加2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圣泉集团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唐一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亚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才学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唐一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亚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才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唐一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亚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才学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0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即: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玉显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古范球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尹景林先生,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18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2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信永中和进行沟通,确定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聘请的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遵循了客观、独立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信永中和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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