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18日14:30在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1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号楼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邵军先生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75.0000%。
网络投票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98,122股,占公司总股份0.0413%。
3.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的99.9458%;反对195,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的0.054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01%;反对195,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9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的99.9459%;反对194,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的0.054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13%;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本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7%;反对195,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64%;反对195,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3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本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13%;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13%;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13%;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60,0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13%;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本议案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13%;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本议案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60,0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13%;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本议案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60,0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13%;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本议案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60,0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13%;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本议案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60,0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7%;反对195,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64%;反对195,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3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本议案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60,0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7%;反对195,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64%;反对195,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3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本议案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7%;反对195,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64%;反对195,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3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本议案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13%;反对194,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刘志广律师与周立律师见证,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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