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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44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通讯会议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陈昌益先生主持,会议采用视频会议通讯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陈昌益先生、储一昀先生参加会议,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Andrew Robert Tang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关于注销2019年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 关联股东环诚科技有限公司、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ASDI Assistance Direction已对议案6、7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环诚科技有限公司、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已对议案8回避表决;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议案19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峰 张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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