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方正富邦鑫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以此类推。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等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相应顺延,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