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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2年4月21日起,增加平安证券、东方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1. 平安证券开通业务情况

  2. 东方证券开通业务情况

  二、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要提示:

  1.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 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0.01元,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其余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 本公司已于2022年2月18日发布公告,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22年2月21日起暂停办理5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基金2022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本次披露2022年第1季度报告的基金:

  以上基金2022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4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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