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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人员有:董事长高文班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进华先生、独立董事武志杰先生、董事会秘书胡照顺先生、副总经理张磊先生、财务负责人陈桂芳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访问“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2-010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增资项目投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参与项目名称: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2、参与金额: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拟公开募集资金不低于53,989.66万元,对应的股权比例为49%。公司本次参与投标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3、风险提示:本次增资采用公开挂牌方式,公司参与投标存在潜在竞争者,公司能否成功摘牌以及实际摘牌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投标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本次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宜化”)增资项目投标,投标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肥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7707978962

  住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法定代表人:郑春来

  注册资本:29,596.9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4月18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硫酸、磷酸、氟硅酸钠生产(有效期至2022年9月26日);磷酸销售(限厂内范围企业生产的磷酸销售);化工技术咨询;改性塑料、填充塑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柴油销售(限柴油的闭杯闪点均大于60℃)

  宜化肥业持有松滋宜化100%股权,宜化肥业的控股股东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查询,宜化肥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宜化肥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宜化肥业近三年未发生过类似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87585488389K

  住所:松滋市陈店镇全心村(临港工业园通港大道旁)

  法定代表人:严东宁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销售;硫酸、磷酸、氟硅酸、氟硅酸钠制造、销售(有效期至2023年6月14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松滋宜化为宜化肥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松滋宜化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松滋宜化近三年未发生过类似交易。

  据重庆产权交易网公示的项目资料显示,松滋宜化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增资情况

  1、标的内容: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2、公开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3,989.66万元

  3、公开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49%

  4、拟征集投资方数量:1个

  5、拟新增注册资本:38,431.37万元

  6、增资前后的股权变化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7、募集资金用途:全部用于磷化工产品升级和建设新渣场及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8、保证金支付

  意向投资方在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4月27日的公告期内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投资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5,000万元。

  9、主要增资条件

  (1)本次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增资价款应按增资协议的约定支付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3)本次增资后,新老股东须在未来三年内共同围绕增资企业上下游行业,在松滋市投资不少于人民币30亿元。

  (4)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增资企业应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增资企业、最终投资方各自承担。

  五、交易目的、风险和对公司影响

  公司如通过本次增资成为松滋宜化股东,与松滋宜化形成合作关系,双方将充分结合各自优势,在产业链延伸、产销协同、人才技术、产品升级、管理交流等多方面形成战略协同和资源互补,促进双方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双方市场竞争力。由于本次松滋宜化增资采用公开挂牌方式,公司参与投标存在潜在竞争者,公司能否成功摘牌以及实际摘牌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

  六、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此次参与投标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事项的有关事宜:

  1、根据项目条件决定本次参与增资事项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价格和条件;

  2、根据项目需要,授权指定人员就增资相关事宜与相关各方进行洽谈,并全权处理与前述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签署及修改相关交易文件,执行为完成相关事项所需的审批、登记、交割手续等;

  3、履行支付保证金、增资款及相关费用事宜;

  4、在董事会批准的交易框架内,根据项目和市场条件的变化,决定撤出或终止本次交易;

  5、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2-014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高文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桂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高文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桂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2-012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9、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关注疫情防控政策,鼓励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均为绿色、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现场参会,否则不得参会,请予以配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

  上述第1项、第3至1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以上议案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第12、13、14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2年5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022年5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登记(须在2022年5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胡照顺、陈钊

  联系电话:0539-6263620

  传    真:0539-6263620

  电子邮箱:shidanli002588@163.com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76700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8

  2、投票简称:史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 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自2022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2-00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审计费用不超过8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传顺,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史丹利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民,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传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5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5万元。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对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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