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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971,233.2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8,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20万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9.05%,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配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8元,共计募集资金53,3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58.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301.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4.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927.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3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分别与江苏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上海银行北京安贞支行、华夏银行北京长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年8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超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建设面积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 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如下:

  

  (二)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的调整,是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科学安排和调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助于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实现,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改变本公司募集资金用途。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一) 2019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高精密刀具扩产项目实施地由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和路500号2#厂房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

  (二)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毫米金刚石膜及100万把高精度刀片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并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2,5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毫米金刚石膜及100万把高精度刀片技术改造项目”。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沃尔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沃尔德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虽已经购买部分设备投入生产并产生效益,但尚在投资过程中,未整体完工,与预期效益无对比性;

  [注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产2亿平方毫米金刚石膜及100万把高精度刀片技术改造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间,暂未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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