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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2022年度拟向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贷款等)、保理、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授信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杭州康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 投资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标的公司目前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完成相 关审批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于2022年4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出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康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杭州康悦”)。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投资额度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亦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杭州康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4、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 股权结构:华康股份持股100%

  6、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和登记为准。

  三、 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实现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的协同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意义。本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资金为自有资金,目前公司尚处于设立阶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 本次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具体经营范围及营业期限等尚需取得工商部门的审批,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 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 防范和应对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05077                       公司简称:华康股份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6,318.4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91.04万元(含税)。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以公司总股本16,318.4万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22,845.76万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所属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果葡糖浆等多种功能性糖醇、淀粉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果葡糖浆等多种功能性糖醇、淀粉糖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行业分类,公司的行业分类代码为C13,行业大类为“农副食品加工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的行业分类为“食品工业”,小类为“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C-1495)”、“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C-1391)”。

  2、行业发展

  关于公司行业情况,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3、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

  (1)功能性糖醇行业

  ①周期性

  功能性糖醇主要下游市场为食品、饮料、医药、日化用品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需求较为稳定,消费水平受国家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小,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②区域性

  在区域分布方面,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功能性糖醇制造行业呈现出一定的地域集中分布特征。从地区上看,我国功能性糖醇制造业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北、东北等地区。

  在销售方面,晶体功能性糖醇主要作为功能性食品配料、甜味剂、添加剂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日化制造业等下游行业,应用范围较广,在销售方面并无明显的区域性特征。液体功能性糖醇由于物流成本较高,因此销售半径通常在几百公里以内,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③季节性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淀粉市场供应充足,半纤维素系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行业内企业通常按需采购,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玉米芯是玉米种植业的副产品,与玉米成熟、收获时间相关,通常在每年11月份后大量上市,价格相对较低。玉米芯易于存储,生产企业一般在每年11月至次年上半年进行大量集中采购,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在生产、销售方面,功能性糖醇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食品、饮料、医药、日化等,总体来说,需求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功能性糖醇的主要原材料易于储存,企业的生产安排也不存在受季节性明显影响的情况。不过,因为我国下半年节日较多,糖果巧克力、培烤食品等休闲食品销量相应较高,带动对功能性糖醇等上游产品的需求。因此,功能性糖醇下半年的销售量通常略高于上半年。

  (2)果葡糖浆行业

  ①周期性

  果葡糖浆应用较广泛,其下游市场主要为饮料、食品、糖果等与人们生活紧密相关的行业,需求较为稳定,消费水平受国家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

  ②区域性

  果葡糖浆是液体形态,物流成本相对较高,故产品销售范围受运输半径限制因此,存在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③季节性

  果葡糖浆等淀粉糖主要应用于饮料、食品、糖果等行业,其中又以饮料行业应用最为广泛。因此果葡糖浆的市场需求受下游饮料行业影响较大,在夏季消费者对于饮料产品的消费需求有所提升,导致饮料行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因而果葡糖浆的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在糖醇行业内拥有良好口碑,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是糖醇产业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是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是木糖、木糖醇、麦芽糖醇、山梨糖醇等三十余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公司已通过GMP、ISO9001、ISO14001、ISO50001、ISO22000、OHSAS18001、FSSC22000、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浙江制造等多项体系认证;公司糖醇检测中心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符合ISO/IEC17025认证,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凭借木糖醇产品的市场优势以及领先的市场占有率,成功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的《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名单》,公司生产的食品用木糖醇继2018年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后,顺利通过复核。

  公司拥有各种晶体糖醇、液体糖、醇及其他产品等,主要产品产能20万余吨,其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日化等下游行业,具有较高市场认可度。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外知名食品饮料行业企业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产品销往国内市场及欧洲、美洲、亚洲等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做世界领先的糖醇专家”的企业愿景,重点从服务客户、服务市场、流程再造及优化、提升管理效率、完善考核监督机制、产品研发、产品应用领域拓展等方面加大力度,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加快形成高质量、高竞争力、可持续成长的价值体系和目标体系,将公司打造成为真正长久发展的“世界领先”的糖醇专家。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果葡糖浆等多种功能性糖醇、淀粉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公司集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生产规模与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现已成为全球主要的木糖醇和晶体山梨糖醇生产企业之一。

  公司生产的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果葡糖浆等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日化等下游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外知名食品饮料行业企业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产品销往国内市场及欧洲、美洲、亚洲等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晶体糖醇和液体糖、醇及其他产品销售量较2020年分别增长34.78%和29.56%。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国内市场的开发力度,随着国内业务的不断拓展,销量取得了较大提升,国内业务营收取得超50%以上的增幅。同时,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顺利投产,很大程度上突破产能瓶颈,解决长期供不应求的问题。伴随着供给能力的提升,2021年山梨糖醇销量较2020年增长43.55%。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有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果葡糖浆等多种功能性糖醇及淀粉糖产品,主要盈利模式是通过为客户提供各类功能性糖醇及淀粉糖产品来获取销售收入。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管理模式主要采用项目负责制,通过定期召开项目进展情况讨论会的形式,向管理层汇报阶段进展。研发方向涵盖现有产品和生产工艺的不断改造创新、新产品的持续开发、功能性糖醇产品的应用基础研究等。

  (1)现有产品及工艺的持续研发流程

  针对现有产品的持续改进,公司通常以技术课题形式开展各类节能减排、质量提升、降本增效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及技改。

  (2)新产品的研发流程

  在立项阶段,首先由技术中心、营销中心等根据市场需求及技术发展趋势提出立项申请,经批准后提交技术中心进行可行性评估,公司审批后正式立项。

  在方案设计阶段,首先由技术中心组织包含外部支持专家在内的专门团队进行方案设计,提交给由公司技术中心、质量部、生产运营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技术中心根据项目方案开展研发工作。

  在小试与中试阶段,研发团队根据项目方案进行新产品工艺开发及小规模测试,不断调整新产品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在确认新产品达到研发要求后,研发团队结束小试阶段,开始进行中试试验,同时申请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试产阶段,技术中心提出申请,公司审批通过后,由技术中心主导对原生产线进行技改或新建生产线,并由研发团队及生产运营中心安排试产和完善改进工作。

  在项目总结阶段,研发团队编写本次项目的设计开发总结报告,提交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开展正式生产准备工作和项目验收。

  2、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年度采购整体计划,并根据市场行情及生产计划制定具体采购方案。公司采购工作由采购部负责,采购部根据《采购程序管理制度》,结合库存、订购周期、生产需求计划等因素,组织采购工作。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料为淀粉、木糖、玉米芯等。

  在淀粉采购方面,公司通常制定淀粉年度整体采购预算,并根据市场行情及生产计划进行具体采购。

  在原料木糖采购方面,公司与木糖生产企业通常通过协商谈判方式确定采购协议。双方在采购协议中对产品质量标准、价格条款、采购数量、交货期限、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原料木糖到货后,由质量管理部按照相关标准及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在玉米芯采购方面,主要系公司子公司焦作华康、高密同利采购,用于制取木糖使用。由于玉米芯系玉米种植业的副产品,因此公司子公司焦作华康主要系向山西、河南等玉米产区的玉米芯料户进行采购。

  采购物资到厂后,仓库管理员依据相应的《验收规程》进行验收,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办理退货或其他手续。

  原材料采购款的支付,主要依据采购合同的约定,采用预付款、货到付款或合同约定的账期付款,付款方式主要包括转账汇款或银行承兑汇票等。

  3、生产模式

  公司在每年初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年度采购整体计划,以市场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具体流程如下:

  生产计划制定:根据销售及库存情况,在每月中旬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每旬对生产计划进行滚动调整。

  生产领料: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确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编制领料单,到仓库领取生产所需材料。

  生产及质量控制:公司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及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按照生产指令单及其所规定的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产品入库:生产部备货结束后,由品质部负责成品检验。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物流服务部仓库管理员办理产品入库手续。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同时少量产品会销售给贸易客户。

  公司设有国内业务部和国际业务部,分别负责国内及国际市场的开拓与产品销售,并设有专门的大客户经理,负责与国内外主要客户进行长期稳定的业务沟通及合作。

  在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已建立了覆盖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销售网络。此外,公司还通过子公司华康贸易开拓国内电商市场,从单一的B2B模式转为以B2B模式为主、B2C模式相结合的形式,构建起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

  在国际市场方面,公司已与世界众多知名食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产品销往欧洲、日本、韩国、东南亚、美洲、大洋洲等世界主要功能性糖醇消费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401.58万元,同比增长20.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70.89万元,同比下降22.94%。国内市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2,687.18万元,同比增长50.86%;国际业务各规格产品销售数量稳步增长。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00,399.50万元,同比增加110.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3,443.88万元,同比增加159.1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确认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

  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追加确认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事项存在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 受下游需求增长及木糖供应紧张的影响,2021年度木糖的市场价格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向四川雅华生物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的实际结算金额为16,807.58万元,较2021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出1,807.58万元。

  ● 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性往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追加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21年3月29日,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与四川雅华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雅华”)2021年度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购买商品。受下游需求增长及木糖供应紧张的影响,2021年度木糖的市场价格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向四川雅华生物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的实际结算金额为16,807.58万元,较2021年预计金额超出1,807.58万元。

  因此,公司追加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考虑到2020年度公司向四川雅华采购木糖及木糖母液的金额为9,626.89万元,因此在2020年度的基础上,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四川雅华的关联交易采购数量为15,000吨,当时木糖采购均价低于1万元/吨,故公司预计关联采购金额为15,000万元。然而2021年度,木糖价格上涨导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过预计金额,公司未及时核算交易总金额致使未能及时将该等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针对该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已组织相关当事部门认真学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进一步梳理了信息披露流程,加强了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公司的信息及时、准确披露。今后公司将加强对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实时监控,若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注]公司向四川雅华生物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系公司主要原材料木糖,木糖采购采取市场化定价方式来确定采购价格。同时,四川雅华生物有限公司考虑到公司系大客户采购而为其节省的市场拓展费等相关费用,故向公司提供了一定的大客户优惠。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注]本期公司向宁波中药公司提供中药材代采购服务,公司与其按照采购总额开票结算,本期共发生采购成本14,952,715.26元,同时本公司与宁波中药公司开具销售发票结算销售收入15,793,697.06元。在该类交易中,本公司属于代理责任人,根据收入准则,公司对该类交易按照净额法确认服务收入840,981.80元。

  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系公司根据实际业务与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调整。

  2. 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1) 本公司通过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账结算活期存款的情况                                                        单位:元

  

  3.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三)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向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四川雅华生物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贺敏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盐坪坝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12-15

  经营范围:木糖、木糖母液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和产品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宜宾雅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2021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2,419.59万元,净资产13,360.98万元,营业收入23,319.87万元,净利润4,613.33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2、开化县瑞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开化县华埠镇华龙路15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08-02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配载)。

  主要股东:陈华(持股22%)、陈德孝(持股20%)、汤胜春(持股17%)、方俊杰(持股16%)、方苏州(持股14%)、程新潮(持股11%)。

  2021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84.05万元,净资产393.22万元,营业收入1,572.23万元,净利润-22.07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

  3、衢州鑫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吴世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浙西综合物流中心2区1幢3层20号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11-13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吴世兴(持股80%)、余海英(持股20%)。

  2021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55.34万元,净资产219.05万元,营业收入1,828.49万元,净利润32.43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

  4、开化县国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余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解放路22号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12-1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设备大修、吊装起重;压力管道、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机电安装,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余辉(持股100%)。

  2021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33.25万元,净资产29.62万元,营业收入430.29万元,净利润1.84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

  5、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天奖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晋江市罗山社店

  注册资本:8,16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04-2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饮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调味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陈天奖(持股34%)、陈启聪(持股22%)、陈天培(持股22%)、陈文照(持股2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6、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方明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 册 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元宝山路525号

  注册资本:3,407.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65-09-01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方明(持股81.72%)、宁波金之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28%)、袁诚文(持股6.55%)。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联营公司。

  7、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汪洪君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浙江省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解放街60号

  注册资本:24,413.432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07-1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债券回收;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有效《金融许可证》经营,保险兼业代理险种详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德水担任董事的公司。

  以上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关联方的定义。

  上述各关联方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出售商品、采购商品或服务及银行存款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公司拟与银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化定价为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向银行支付的其他费用,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与上述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起到了积极作用。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会回避情况

  2022年4月18日,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追加确认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德水、余建明、程新平、徐小荣、曹建宏、杜勇锐回避表决,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追加确认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追加确认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追加确认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及提前进行合理的预测。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449.82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97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477.15万元,已于2021年2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214.78万元(包含用于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6,320.1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86,293.64万元(含利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原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于2020年12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37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该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25,674,478.11元存款余额属于协定存款余额。

  截至2022年3月30日,上述定期存款连同利息收入,已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320.10万元。其中年产3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2,141.11万元,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178.9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34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子公司唐山华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实施地点由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后,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2,528.75万元(不含账户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2]302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认为,华康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康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康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年产 3 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于 2021 年 5 月份开始试运行,截至 2021 年12月31日实现收入7,068.42万元、营业毛利润994.62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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