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66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经营范围、《公司章程》的变更及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8,210,141.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539,85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6,856,378.8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18,926,516.04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此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与以上(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2000万元,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6,856,378.88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审核报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之核查意见》。公司于2021年8月以募集资金共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不含税)8,144.6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8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7,953.99万元,拟募集资金43,991.29万元,超募资金13,962.69万元。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核查意见》。2021年9月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向东莞凯德增资1.39亿以实施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024.19万元,该项目计划在2022年8月前完成建设。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45 股票简称:博力威 编号:2022-010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1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242.96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840.11万元。
(二)信用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本期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计应计提坏账准备1,402.8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242.96万元,将导致2021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减少3,242.96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2-014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董事曾国强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鉴于董事曾国强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归属条件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鉴于董事曾国强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十二)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5位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十三)审议《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董事曾国强系公司总经理,故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0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2022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2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4)。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力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1.000%。其中,首次授予93.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0.935%,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3.500%;预留6.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0.06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6.500%。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生效执行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授予的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1.000%。其中,首次授予93.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0.935%,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3.500%;预留6.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0.06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6.500%。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二)激励对象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29人,占公司2021年底公司员工总数的5.501%,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含1名中国香港籍的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其在公司日常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属于公司的重要技术研发人员;股权激励是上市公司常用的激励手段,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纳入该员工作为激励对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下转D16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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